中新網12月20日電 據《京華時報》報道,認為小區周邊噪音太大,北京通惠家園16戶業主將小區開發商、京通快速路、地鐵的運營商訴至法院。昨天,二中院作出終審判決,16戶業主分別獲得開發商——北京城市開發集團有限公司1700余元至3000元不等的一次性補償。
據悉,2004年3月,通惠家園16戶業主起訴至法院稱,京通快速路交通噪聲長期影響他們的生活環境權、休息權和正常通風權。業主認為,這些噪聲嚴重超標,來源于首創公司經營的京通快速路主路、市政管理處養護管理的建國路和地鐵運營公司經營管理的復八線。16戶業主為此將小區開發商、高速路經營者和地鐵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立即消除噪音污染,每戶索賠5萬元。
一審法院審理后判決,開發商城開公司給予16戶業主一次性補償4000元。法官認為,地鐵復八線、京通快速路以及建國路的竣工時間都早于通惠家園小區建設竣工時間,因此業主們要求他們擔責不被認可。判決后,城開公司不同意賠償,上訴至二中院。
二中院與有關部門多次進行現場勘驗測量后認定,16戶業主居室內夜間噪聲超標,城開公司給予金錢補償是合理的。但同時,通惠家園小區是城開公司嚴格按照有關部門審批程序進行建設并驗收合格的經濟適用房項目,小區居民在買房時亦對周邊噪聲環境有充分了解,加裝推拉窗后嗓音也可以達到國家相關標準,因此補償數額應參照每平方米塑鋼單玻門推拉窗的預算價格予以確定。法院終審判決城開公司一次性補償16戶業主1700元至3000余元不等。(鄒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