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1日電 今天出版的《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指出,通過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進一步摸清了中國第二、三產業的“家底”,全面掌握了反映重大國情國力的大量基礎信息;初步建立了全國基本單位名錄庫及其數據庫系統;反映出中國國內生產總量(GDP)和三次產業結構有較大變化。
文章說,通過這次經濟普查,進一步摸清了中國第二、三產業的“家底”,全面掌握了反映重大國情國力的大量基礎信息。通過這次經濟普查,初步建立了全國基本單位名錄庫及其數據庫系統。經濟普查的所有基層原始數據,經層層審核、嚴格把關,現在都已進入國家數據庫系統,不僅可以進行全國數據匯總,而且可以根據需要,隨時加工出按地區、行業、規模和所有制形式等分組的各種數據,內容極其翔實而豐富,是一筆十分寶貴的社會財富。
文章說,為了及時維護更新全國基本單位名錄庫及其數據庫系統,國家統計局、中央編辦、民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工商總局已經聯合制定了《全國基本單位名錄更新制度》,要求縣及縣以上各有關部門從2006年起,每半年向同級統計部門提供一次新增、變更和注銷的單位名錄資料,使之成為一個覆蓋范圍全面、查詢方便和運行安全的“活庫”,為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提高監管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務水平奠定基礎。
文章指出,這次經濟普查結果反映出中國國內生產總量(GDP)和三次產業結構有較大變化。利用普查資料核算的2004年GDP現價總量為159878億元,比年快報核算數多出2.3萬億元,增加16.8%。第一、第二、第三產業增加值的構成,由年快報的15.2%、52.9%和31.9%,變為13.1%、46.2%和40.7%,第三產業增加值所占比重比年快報高出8.8個百分點。在全國GDP總量高出的2.3萬億元中,第三產業增加值就高出2.13萬億元。主要是通過經濟普查,補上了常規統計中第三產業的漏統部分,同時也擠掉了第二產業中規模以下工業的“水分”,使中國的經濟總量及其構成更符合客觀實際,比較全面、真實地反映了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水平。
文章同時指出,要把握好以下幾點,正確對待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的結果。
一是,實事求是地對待普查數據。保證統計數據的真實可靠是我們進行科學決策的基礎。統計數據有其科學性、客觀性,是對歷史真實的記錄。中國經濟社會活動錯綜復雜、豐富多彩,發展日新月異,要徹底查清是不容易的。但大規模的經濟普查畢竟比常規統計要全面、深入得多,因而也更加準確一些。故此,要尊重這次經濟普查數據,對數據發生的變化,要全面認識和正確對待,并以此作為新的起點。
二是,正確看待經濟普查后GDP總量的增多。利用經濟普查資料測算的2004年GDP總量比年度初步核算數多了一些是正常現象,國外也常常有這種情況。更要看到,即便是調整后的GDP人均水平中國仍排在世界第100多位,我們還有許多困難,不發達的經濟同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的矛盾將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長期存在的基本矛盾。中國仍然是世界最大的發展中國家的地位遠遠沒有改變。
三是,正確看待GDP。GDP是反映一個國家或地區生產總量的綜合性指標,也是目前為止國際上通用的最重要的綜合性指標。我們要重視GDP,在降低消耗,保護環境和改善人民生活中進一步做大GDP,但不能盲目地、一味地追求這個指標,更不能使其作為衡量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政績的唯一標準。我們要發展,但發展必須是科學發展。要切實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更加注重以人為本和全面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更加注重調整和優化經濟結構、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努力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效益和核心競爭力。
四是,進一步完善統計體制、制度和方法。中國正處于經濟體制轉軌和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時期,出現許多新情況新變化,增加了做好統計工作的難度,也對統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不斷擴大的要求,進一步完善統計體制,深化統計制度改革,改進統計手段,充實統計力量,健全統計指標體系和數據采集渠道,特別是規范、健全第三產業和規模以下經濟的統計工作。統計部門要敢于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嚴格執行統計法,不斷提高統計質量。各級黨委、政府和社會各方面都要更加關心支持統計工作,切實維護統計工作的統一性和統計數據的客觀性、權威性。
文章最后強調,經濟普查獲得的數據資料,為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調整和優化經濟結構、加強和改進宏觀調控都提供了寶貴的基礎信息。同時,也為改革統計調查體系、完善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健全統計監測預警預報系統、推動統計信息化建設奠定了重要基礎。國家和各地區、各部門都要將經濟普查資料作為進行2005年國民經濟核算、總結“十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編制“十一五”規劃和2006年計劃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