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1日電 國家稅務總局消息,自2004年7月1日起,國家在東北地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大連市)部分行業實施的增值稅轉型政策的試點取得了明顯成效。
2004年下半年國家稅務總局會同財政部發文明確,納稅人申報的允許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采取直接退稅的辦法,在2004年10月31日前和12月31日前分兩次退還。在2005年度又延續了這一做法,按季度對允許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給予直接退稅。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精神,2004年底又進一步明確,當年由按照增量抵扣調整為按照應納稅額抵扣,將一部分存量收入給予退還。即對于納稅人在2004年7月1日至11月30日期間發生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減欠稅后仍有余額的,可不再按照在新增增值稅稅額內計算退稅的方法計算退稅,允許在納稅人2004年實現并入庫的增值稅收入中計算退稅,仍未抵扣(退稅)完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留待下年抵扣。
據統計,2004年下半年,共有40696戶企業納入試點政策范圍,占東北地區工業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戶數的62%。下半年(不包括12月份發生數)共發生固定資產進項稅額18.23億元,實際抵減欠稅和退稅額共計12.72億元。 2005年上半年,共有40998戶企業納入試點范圍,發生固定資產進項稅額22.19億元,抵減欠稅和退稅14.71億元。
東北地區部分行業增值稅轉型改革試點取得了明顯成效。一是增值稅轉型政策對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振興作用已經凸現,起到了鼓勵增加機器設備投資、加快設備更新改造的作用,促進了企業技術進步和發展。
二是增值稅轉型改革與產業政策緊密結合,帶動了東北地區投資規模的擴大,投資與發展良性循環的態勢初步顯露。
三是對增值稅轉型對中央和地方財政收入的影響有了準確的把握,為進一步推廣提供了可靠的依據。
四是稅務機關采取各種加強征管的措施,有效防范了騙稅行為的發生,東北地區稅收收入保持高速增長,并為下一步增值稅轉型工作積累了寶貴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