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3日電 目前,全國已有44%的事業單位實行了人員聘用制度,51%的人員簽訂了聘用合同。
人民日報消息稱,2005年,各地各部門根據中央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總體部署,加大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完善配套政策,加快聘用制度的推行。人事部研究起草了《關于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進一步明確了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標、任務、思路和措施;印發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明確了公開招聘的條件、程序等;出臺聘用合同文本(范本),加強了對簽訂聘用合同的指導;同時,擴大試點聯系點,總結了試點單位經驗。
人事部部長張柏林強調,分類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必須堅持以轉換用人機制和搞活用人制度為重點,以推行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主要內容,抓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試點和推行工作。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落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制定具體辦法。新進人員除政策性安置和涉密崗位以外,都要面向社會實行公開招聘。要按照按需設崗、競聘上崗、以崗定酬、合同管理的要求,加強崗位管理。
人事部將抓緊制定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指導意見,并會同有關部門分行業制定實施意見。加強對改革的分類指導,繼續抓好30個試點聯系點的改革工作。研究制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以及獎懲、競聘上崗等規定,修訂考核規定。(盛若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