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四日電 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自今年七月全國檢察機關開展集中查辦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瀆職犯罪專項工作以來,高檢院第一批掛牌督辦了十二起案件,目前有十一起已立案偵查,一起正在初查。
這十二起案件包括: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原副市長劉某、市經貿委主任羅某玩忽職守導致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案,江蘇省淮安市淮陰區農業行政執法監察大隊原隊長劉某玩忽職守、收受賄賂造成四千余畝農田絕收案等。
有關人士稱,高檢院掛牌督辦的這批案件,一個明顯的特點是犯罪嫌疑人所涉罪名都是此次專項工作查處的重點案件,其中,瀆職和貪污賄賂相交織的案件較多。三十一名犯罪嫌疑人中,涉嫌濫用職權罪十六人,涉嫌玩忽職守罪八人,其中六人既涉嫌瀆職犯罪又涉嫌貪污受賄等犯罪。目前,已經偵查終結并移送起訴的有二十四人,偵結率為百分之七十七點四,法院作出有罪判決的六人。
為期一年半的全國檢察機關集中重點查辦的三類犯罪案件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失職導致嚴重擾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犯罪案件;負有市場監管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失職、徇私舞弊犯罪案件;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工作人員瀆職失職、徇私枉法,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案件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