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9日電 據京華時報報道,由于未按合同約定歸還來自銀行的國家助學貸款,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校區的23名本科畢業生被中國建設銀行北京昌平支行告上了法庭。
【學生畢業后未履行合同】
根據銀行的訴狀,2000年至2002年,該行陸續與當時是中國石油大學學生的23名被告簽署了《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分行信用助學借款合同》,23名學生向中國建設銀行北京昌平支行分別借了數額不等的助學貸款。
畢業前夕,這23名學生又與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分行簽訂了《國家助學貸款借款補充合同》,這份合同規定了畢業生具體的還款數額、期限以及還款方式。
按約定,23名學生須從畢業當年9月起開始分期償還借款本息。如果學生連續三個月未償還本息,建行將有權解除合同。
該《借款合同》簽訂后,建行北京昌平支行如約向23名學生發放了全部貸款,但這些學生畢業后卻沒有按合同約定歸還借款本息。
【建行將學生告上法庭】
建行認為23名畢業生的行為嚴重侵犯了銀行的合法權益,遂將他們訴至法院,要求解除雙方的借款合同,并要求23名被告歸還所借款項的本金和利息。
據了解,這23名被起訴的畢業生來自全國不同的省份,畢業前他們分布在中國石油大學不同的年級與系科。他們大部分家在農村。
23名畢業生中,拖欠的最高借款額為3.6萬余元,最低的3000多元。他們留給銀行的聯系地址大多為原籍住址,其中有9名學生因讀研等原因,所留地址仍是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校區的校址。目前這些學生都很難被聯系到。
【建行已停該校貸款】
昨天下午,中國建設銀行昌平支行銀行個人業務部一名女工作人員說,“該行已停止對石油大學發放國家助學貸款。”她解釋停發的原因是由于“該校還款率低”。
中國石油大學學生處一名女老師表示負責助學貸款的老師不在。同時她證實了該校“已不再和建行開展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而目前該校主要貸款來源于中國銀行。她稱該校學生助學貸款的申請還在正常進行,沒有受到影響,并表示學校財務部門每學期會針對在校學生的一些欠款發出催款通知,但這一措施并不適用于已畢業的學生。(傅沙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