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9日電 據《新京報》報道,在直銷市場開放了近一個月后,中國的直銷“牌照”的申請并沒有出現業界預想的火爆情形。報道說,企業的相關問題反饋到商務部后,商務部系統已下發相關申報細則。
報道說,目前,只有幾個大型制藥及保健品企業遞交了申請“牌照”的資料,外資直銷企業只有歐瑞蓮一家提出了申請,而其并沒有在國內開展業務。
對于企業此前的靜默,直銷專家、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劉忠律師分析,與直銷法相關細則不明確有關。
首先,直銷法要求申請開展直銷業務的企業繳納保證金,但已出臺的條例未對接收保證金的銀行及管理單位進行明確規定,致使企業無法將保證金及時存入。
其次,申請企業要求提供市場發展計劃書,但是市場計劃書無規范模板,而此次對計劃書的審核非常嚴格,導致企業遲遲不敢成文。
更令企業猶豫的是,直銷法相關規定要求企業在擬從事直銷活動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分支機構。但并未規定分支機構的數量,而這又關系到企業地方投資等一系列問題。
報道說,企業的問題反饋到商務部后,商務部系統12月中旬內部印發的“商資函(2005)98號”文件,主題為“商務部關于答復直銷業有關問題的函”。對“計劃單列市轉報企業申報材料”、“境外投資者從業經驗證明”、“直銷產品標準”、“服務網點”、“保證金繳存指定銀行”、“直銷企業省級分支機構”等多個方面的問題進行了一一解答。此前該文件已經下發至各省級工商部門。
報道稱,在商務部系統內部下發的這份“紅頭文件”中,保證金繳存銀行已經確定為建設銀行。此外,關于服務網點,要求“企業申報時,應提交其在擬從事直銷地區的服務網點具體方案,方案應能滿足不同地區最終消費者,直銷員了解商品性能、價格,并便于退換貨的要求。”同時,“經批準可從事直銷的企業應于批準文件下發之日起6個月內按其上報的服務網點方案完成服務網點的設立”。
報道說,一外資企業負責人稱,其實坊間傳言,安利、雅芳等外資企業都已向地方商務部門遞交了申請并已獲得地方商務部門的批準,但是地方商務部門還未向商務部提交。業界預測,細則出臺后,各大直銷公司將對原來的申請進行修改,加快牌照申請的進度。(趙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