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30日電 日前,有媒體爆出“收了5萬元合同定金卻拒不參加演出,東營新大陸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將北京華語金碟音樂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和小品演員范偉起訴到法院,要求兩被告連帶返還原告雙倍定金10萬元”的消息,引起眾多關注。
對此,范偉日前通過《時代商報》作出澄清,他沒有與任何公司簽過演出協議,更沒有收過人家一分錢的定金。
范偉語氣中充滿了無奈:“這是怎么回事呀?一開始都把我弄蒙了。后來身邊人提醒我,我才想起來。今年7月,一個朋友跟我提到了要參加個什么演出,我說《馬大帥3》就要開機了,不耽誤吧?他說:‘哥,就是出席個酒會,舉辦時間在電視劇開機前。’我說那就去吧。可后來聽說這個公司因為什么原因就把酒會推遲了。后來《馬大帥3》開機,我就進劇組拍戲,這事就結束了。”
至于“收了5萬元定金卻拒不參加演出”之說,范偉嚴肅地說:“我從頭至尾就是聽我朋友跟我提過這個事,當時口頭上,我就跟我朋友說有時間的話,可以去。但是根本沒答應過誰什么,更沒跟任何人或公司簽過任何協議,報道中的兩個公司,我都不認識,也沒見過他們中的任何人。我更要說的是,從沒收過一分錢定金。這都是真的。麻煩你們報紙幫我澄清一下吧。”(魯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