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一月四日電 題:“市政公用事業改革,不是政府集資斂財的改革”
——訪建設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徐宗威
中新社記者 阮煜琳
水、暖、氣等市政公用事業多年來一直被認為是端著“鐵飯碗”的壟斷領域,也由此被專家稱為中國“二十年來改革幅度和變化最小的企業”,然而一向“靜如死水”的壟斷領域近期卻接二連三地傳來改革消息。建設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徐宗威日前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市政公用事業改革不能一改了之、一賣了之,同時也不是政府推卸職責、集資斂財的借口。
不是政府推卸職責的改革
在計劃體制下,城市中的公共交通、燃氣、供水、綠化、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事業,維持日常運營都是靠政府的財政補貼,其支出也占了當地政府財政支出的相當一部分。從某種意義上成了政府的“包袱”。
“現在講市政公用事業改革,有的項目和外方合資了,有些公用事業企業改制了。但不管理怎么改,政府該補貼的還得補貼,絕對不是改革了,地方政府就可以不拿錢了,更不可以一改了之、一賣了之。”徐宗威說,地方政府不再拿錢,承租企業也不會拿錢,肯定是向老百姓要,而市政公用事業的很多項目很難向作為個體存在的居民要錢。所以不管怎么改,市政公用事業仍然是政府不能推卸的重要職責。
不是政府集資斂財的改革
市政公用事業實行市場和股權多元化可以緩解市政公用事業發展與政府財政相對不足的矛盾,改善公用事業行業和企業相對落后的經營狀況。
但徐宗威同時警告說,在改革中,很多投資主體積極地與地方政府商議合資合作事項,承諾會有多少資金投入,而地方政府正在為建污水廠、燃氣廠等缺乏資金來源犯愁。企業真正看中的是地方市政公用事業市場相對壟斷和穩定的收益。地方政府在比較競標合同的時候,不能只看誰的投資最多,應更多衡量誰能提供持續穩定良好的服務。不能把公用事業改革簡單地變成開辟新的融資的渠道,這是很危險的。
不是公共資源私有化改革
現在一些地方開始對公用事業項目實行特許經營制度。徐宗威表示,但不管是委托、租賃、承包、合作、代建,都應堅持國有資產和公共資源始終要姓“公”。如果公共資源和國有資產改姓“私”了,特許經營也就不存在了。如果地方市政公用行業的改革,公共資源和國有資產都改姓“私”了,那一定是敗筆。國有資產可以退出一部分,但公共資源一定是姓“公”。
不是淡化政府監管的改革
市政公用事業改革大體是沿著“政企分開—企業改制—市場多元—特許經營”幾個大環節進行的。“似乎公用事業單位企業化了,公用事業項目運營市場化了,政府就不應再管得太多,這是大錯特錯的。”徐宗威說,雖然很多市政公用事業項目都按照市場機制和市場辦法交給企業去經營和管理,但在這種情況下政府更需要加強監管。現在是市場經濟,政府監管應當更多地研究市場機制和市場的辦法,但不可放松,因為政府維護的是公共資源的安全和民眾的利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