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6日電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作為北京市首例業委會作為原告起訴且打贏的物業費官司,判決書雖已下達,但美麗園小區與北京市鴻銘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之間的糾紛仍未最終解決。對于法院的判決,雙方仍各執一詞。
5日,北京市鴻銘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表示,當初物業和業主之間簽訂的原始物業公約里面已經寫明了物業費用的收取標準為一樓居民每平方米2.09元,二樓及以上樓層為每平方米2.72元,當時業主也都在上面簽了字表示同意,這一數據是按照當時發改委的相關文件制定的,而且費用標準已經有所降低。
該工作人員強調,服務的質量是和價格相適應的,按照法院判定的每平方米1.58元的標準根本沒法維持整個小區正常的服務。對于雙方爭論的焦點——水泵問題,該工作人員表示,現在小區使用的是新式的高壓電水泵,兩臺水泵無論從水壓還是衛生方面就可以為居民提供比老式的30臺高壓水泵更好的服務,只是因為國家沒有對這種改進的水泵制定相關標準,所以他們根據服務質量對比后仍按照30臺老式高壓水泵的服務標準來收取費用。
美麗園小區物業委員會主任雷女士表示,雖然法院的判決已經下來了,但是物業方面仍對此拒不執行,因為涉及到的業主數量眾多,每戶的情況也不一致,法院的判決只是規定了物業費用收取的標準,對物業已經多收取的費用并沒有具體規定返還數目。如果物業仍拒不執行法院的判決,物業委員會方面將組織業主再次起訴,打一場具體到返還費用的“返還之訴”。
美麗園小區的住戶馬先生表示,雖然判決書下來了,但是很多業主都認為想從物業那里要回以前多收取的錢是不太可能的,至于能否將以前多收取的費用抵充為新一年的物業管理費,他們目前還在等待業主委員會的通知。馬先生表示,物業的服務還是可以的,但是他們采用這種欺騙性的手段來收取費用的做法是讓人無法接受的。(趙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