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6日電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業主委員會是小區業主維權的代表,如今海淀區萬泉新新家園的500多戶業主對業主委員會也產生了質疑。小區里400多平方米的公用步道被業委會一紙協議給了開發商,有業主認為自己的利益被損害。
協議引起部分業主不滿
一份協議讓萬泉新新家園的500多戶業主不能坐視不管,他們認為業委會做的這件事“不光彩”。據了解,協議將小區東門改造,28號樓南側的公用步道改為綠地(住宅小花園),新設人行步道和車道相應南移的變動涉及小區公共利益。為推動改造,業委會與開發商協商。開發商向業主大會無償提供28號樓一層東側一套房屋使用權,同時承擔一、二期房屋外清洗或粉刷費作為補償。
對此協議,一些業主認為,把公用步道改成私人住宅的花園,侵犯業主的利益。574戶業主聯合簽名反對,部分業主甚至質疑,“業委會中的個別人是維護廣大業主的權益,還是維護開發商的利益”。
業委會:簽名不代表大多數人意見
業主提出協議內容無效。業委會則表示這是積極為業主爭取利益的做法,心中無愧。對于為何與開發商簽訂協議,業主委員會祁主任接受采訪時表示,小區東門存在安全隱患,與開發商簽訂改造協議是為了維護大多數業主的利益。此次改造,開發商讓出了一套157平方米的房子,此外承諾的粉刷費用也不只是一百萬兩百萬的問題。
雖然有500多戶聯名反對,他認為“很多業主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簽的名,大多數居民對這一改造是認可的。業委會是通過業主民主選舉出來的,是小區唯一公認的合法組織。協議也經過書面公示的形式召開業主大會,并沒有出現2/3的業主反對的情況。”主任表示,對于部分業主的不滿,業委會還將與他們面對面溝通,甚至會在權限內幫助他們維權。
開發商:協議尊重業主意愿
協議的另一方開發商北京萬泉花園物業開發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曹經理在電話中表示,與業委會簽協議是開發商在小區里二次規劃的項目,屬善意之舉。開發商尊重大多數業主的意愿,方案也得到了認可。“業主委員會是業主推選出來的,我們也一向佩服業委會在小區維權方面做出的努力。”
對于業主的不滿,開發商表示,就像有人喜歡在小區里種樹,有人喜歡種草,不可能全部滿意。500多戶的簽名也需要核對。
小區辦:業委會無權簽訂協議
這份協議到底有效無效?部分業主先后到了市規委、市建委信訪辦、區規委、區建委、市物業管理處、海淀區物業管理處、海淀區小區辦、北京市小區辦、法院等近10個相關部門反映問題。由于業主起訴業主委員會在北京還是首例,沒有相關法律條文,業主委員會也不是法人,根本無法被起訴。最終,海淀區小區辦以“紅頭文件”的形式判該協議為無效。
海淀區小區辦在回復函中表示,“你們與北京萬泉花園物業開發有限公司簽訂的‘協議’,超出了業主大會的職責范圍,違反了《物業管理條例》第19條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履行職責,不得作出與物業管理無關的決定,不得從事與物業管理無關的活動的規定,因而是無效的。請你們在15日內撤消與開發商所簽‘協議’并在小區內書面公告全體業主。”
對此,業主委員會認為海淀區小區辦的做法不妥,至少應到小區中詳細調查此事。協議是否會因此解除,現在還是個問號。
律師:業主委員會背叛業主利益是社區維權新問題
對此,龍基律師事務所的瞿泰生律師認為,爭論的焦點不在于50人簽名還是500人簽名。在法律上,業委會根本無權簽訂這樣一份協議,因為其權利只限定在物業管理方面。開發商欺騙業主并不是新鮮事,但業主委員會背叛或者損害業主利益,卻是社區維權中出現的新問題。
此外,律師介紹,真正發起簽名的小區中的10多位老人不可能走遍1000多戶。畢竟小區內一些經商人員、名人不長期居住或不容易碰到。但收集到500多人簽字已經說明部分業主對此強烈抵制。據了解,萬泉新新家園是北京市的金牌小區,在社區管理和質量方面在北京檔次較高。小區中居住了眾多社會名人、政府官員、企業家等。(趙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