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9日電 據法制日報報道,松花江污染事件發生后,為監控和及時應對類似突發性事件對地下水環境的污染和破壞,切實履行國土資源部門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過量開采與污染的職責,國土資源部昨天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地下水環境監測。
通知指出,中石油總公司吉林分公司雙苯廠爆炸引發松花江水質污染,并對下游沿江地區地下水環境構成極大威脅。為監控和及時應對類似突發性事件對地下水環境的污染和破壞,國土資源部要求,各地要加緊編制地下水應急監測預案。縣級以上國土資源部門要迅速組織相關單位,在收集、掌握本地區地下水資源分布和利用狀況,調查、分析突發性事件造成地下水環境污染以及水資源供給危機可能性的基礎上,加緊編制地下水應急監測預案,并迅速批準實施。對可能形成或已造成地下水及環境污染的突發性污染事件,要及時啟動應急監測預案,加強監測,提出治理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理,防止污染擴散。并將情況及時上報。
通知要求,加強城市應急水源地的勘察工作。要加強重要城市、重要工業基地和其他重要基礎設施所在地應急水源地的勘察,為緊急狀態下的供水安全提供后備水源地和優質地下水資源。
國土資源部要求,完善地下水環境監測站網建設,要根據地下水水環境現狀實際,對現有地下水監測網點分布、監測項目設置等進行評估,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優化完善地下水環境監測站網和監測項目,規范日常監測工作,提高監測質量,切實增強各級地質環境監測站及時應對地下水環境污染和破壞等突發性事件的能力。(郄建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