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7日電 據法制日報報道,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張軍昨天在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協調組第五次全體會上提出,各級法院要進一步強化涉及婦女權益保障案件的審判工作。
據統計,2005年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審理侵害婦女兒童人身權利的犯罪案件共約25101件,依法判處罪犯23652名;審理民事婚姻家庭糾紛案件969116件。
張軍要求,在新的一年里,人民法院要認真學習、切實貫徹實施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為婦女權益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通過做好有關審判工作,進一步宣傳、貫徹好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
二是要依照婦女權益保障法的新精神和新規定,進一步強化強奸,強奸猥褻,侮辱婦女,拐賣婦女、兒童,重婚,組織、強迫賣淫等刑事案件的審判工作,依法嚴懲各類嚴重損害婦女權益的犯罪分子;依法維護婦女的平等就業權以及依法享有的特殊權益;進一步做好有關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案件的審判工作,保障婦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權,維護婦女財產權益;進一步做好婚姻家庭糾紛案件的審判工作,有效懲戒家庭暴力等侵害婦女權益的行為,保障婦女的平等繼承權。要通過公正高效的審判,將婦女權益保障法的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三是進一步加強對涉及婦女兒童權益案件工作的研究和指導。要主動地針對司法實踐中的法律問題、政策問題深入調查研究,不斷總結審判經驗,提出積極對策,必要時制定相關司法解釋,加大對相關審判工作的指導力度,以保證這類審判工作取得切實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