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2日電 據新華網消息,北京市人民政府22日召開的新聞發(fā)布會透露,抽樣調查顯示,2005年北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17653元,比2004年實際增長11.2%。其中,20%的低收入戶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長15.9%,增幅首次高于20%的高收入戶4.7個百分點。
北京市統(tǒng)計局新聞發(fā)言人于秀琴說,“十五”期間,北京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實際增長10.4%,高于“九五”時期3.3個百分點;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實際增長9.9%,高于“九五”時期3.7個百分點。
此外,2005年,北京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達到7860元,同比增長9.6%,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8.1%。其中,20%的低收入農戶人均純收入同比增長16.7%,增幅高于20%的高收入農戶11.4個百分點。另外,山區(qū)農民收入同比增長19.7%,高于平原農民11.9個百分點。
推動低收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的主要原因:一是貧困居民最低生活費由290元上調到300元;二是重殘人等特殊困難人員按當年低保標準的10%上浮了救助標準;三是安排了40、50歲下崗人員工作;四是給用蜂窩煤取暖的低收入居民首次發(fā)放200元的取暖補助費。(殷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