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3日電 中央紀委和中央組織部今天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一批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典型案件,強調要加強監督檢查,嚴肅黨的組織人事紀律,堅決防止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確保地方各級黨委集中換屆工作的順利進行。
中央紀委常委、秘書長、新聞發言人干以勝通報了有關案情。干以勝說,近年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會同組織人事等部門堅決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嚴肅查處了一批“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搞非組織活動”等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案件。
經查,四川省財政廳投資處原處長雷應全、黑龍江省雞西市教育局原黨委書記劉振樹、山西省臨汾市公安局原局長邵建偉、山西省翼城縣原縣委書記武保安、云南省德宏州梁河縣原副縣長尹黎明、河北省邯鄲市魏縣劉二海等人,分別因為“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搞非組織活動”被查處,受到黨紀國法的嚴肅處理。
新聞資料:
四川財政廳原投資處長雷應全受賄200萬被判無期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對四川省財政廳投資管理處原處長雷應全被控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以被告人雷應全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雷應全利用其先后擔任四川省財政廳商貿處副處長、四川省國資局副局長、四川省財政廳投資管理處處長的職務之便,為請托人在借款、下達財政項目資金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先后13次收受他人的賄賂共計人民幣2084349.25元、美元3.5萬元和價值人民幣5萬元的鋪面一間,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被告人雷應全多次收受多人賄賂,金額達200余萬元,且按財政下達項目資金的一定比例收取賄賂,性質惡劣,酌定從重處罰....<全文>
山西翼城原縣委書記武保安"賣官"受賄獲刑15年
山西省臨汾市翼城縣原縣委書記武保安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二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其妻子王臨風被免予刑事處罰。經審理查明,2000年4月至2004年5月,被告人武保安在擔任臨汾市翼城縣縣長、縣委書記期間,利用手中職權,大肆“賣官”,先后為滑國紅、翟明星、郭參俊等28人在職務提升、工作調整、個人進步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29次非法收受對方人民幣88.8萬元。同時,被告人武保安、其妻子王臨風案發后,被偵查機關依法扣押、凍結的現金406萬余元,美元8.7萬余元,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其妻子王臨風被免予刑事處罰。....<全文>
受賄200余萬 山西臨汾原公安局長邵建偉獲刑9年
山西省陽泉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對臨汾市公安局原局長邵建偉被控受賄罪案做出一審判決。邵建偉因犯受賄罪一審被判有期徒刑9年。1992年12月至2004年3月,被告人邵建偉在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收受犯罪嫌疑人親屬、公安民警、私營企業主及有關單位負責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62.6536萬元、美元1萬元和價值29萬元港幣的高檔手表5塊。案發后,上述款項已全部退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