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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業30年的大通旅運,疑因資金周轉不靈突然結業,約200名市民受影響,大部分由于只購買機票,不包括在旅游業賠償基金的保障范圍,故此得不到賠償。
今次事件,反映香港旅游業保障制度不一致,對消費者不公平。隨著港人愈來愈喜歡自助旅游,旅游業界和港府都應正視現行的漏洞,才可以增加市民透過旅行社購買機票的信心。
旅游業競爭激烈,大通旅運是30年的老字號,6間分店遍布港九,都逃不過結業厄運。在過去1年,已有6間旅行社代理商倒閉,令旅客蒙受損失;全港逾1400間旅行社,出現問題可能只是一個很小的比例,但對市民來說,旅行社突然倒閉,假期泡湯固然掃興,如果得不到賠償,更會對旅游業產生惡劣的印象。
根據現行法例,市民報名參加旅行團后,遇上旅行社倒閉,可以從《旅游業賠償基金》獲得團費9成的賠償。不過,如果市民只訂購機票或訂酒店,卻沒有任何賠償。旅游業賠償基金來自旅客團費中的征費,目的是要確保旅行社倒閉時,可以向市民支付特惠賠償。但隨著愈來愈多市民選擇自助旅游,自訂機票或酒店甚為流行,現行旅游業賠償基金這種“一個行業,兩類保障”的做法,明顯存在漏洞,必須改善。
最簡單的改善方法,就是將旅游業賠償基金的保障范圍,擴大至訂購機票或訂酒店。業內甚至有意見認為,應考慮調低現時外游團征收團費0.3%的水平,以免基金“水浸”。我們認為,一般市民都已接受征費,與其調低微不足道的征費比率,不如擴大賠償基金的保障范圍至單訂機票或酒店的旅客,這不但可以保障消費者,對整個行業亦有好處。
擴大賠償基金保障范圍,可能會加重部分旅行社負擔,不過,在多間旅行社先后倒閉后,已經打擊市民對只訂機票或酒店旅行社的信心﹔增加保障范圍,可以增加市民光顧的信心,對旅游業的健康發展相當重要。特區政府應與旅游業商討,修改過時的法例,做好監管的角色,讓市民得到應有的保障,也讓整個行業健康發展。(摘自香港明報1月24日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