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7日電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北市政府昨日由市長馬英九揭幕正式宣布成立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受理民眾申訴。身兼該委員會主任委員的馬英九特別呼吁民眾,“心動,不要行動!” ||;
臺灣下月五日即將實施的“性騷擾防治法”規定,雇用人及學校、機關,依法必須配合設置性騷擾申訴管道,否則市府可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鍰。
馬英九表示,不論男性女性都很難不被“美色”吸引,可以心動,但不能“行動”。性騷擾不必然存在異性之間,同性也有可能,也不一定是男性騷擾女性,未來要持續建立正確兩性的觀念。
臺北市社會局指出,性騷擾防治法以事件加害人所屬的單位為中心,規劃事前預防及事后防治,特別強調了雇主的責任。對他人性騷擾,經調查屬實后,可由直轄縣市主管機關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如果乘人無法抗拒,強行親吻、擁抱或觸摸身體隱私處,依法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馬英九表示,臺北市首開風氣之先,6年前成立性騷擾評議委員會,不過對象只限于機關內部或是到市府洽公的民眾,也沒有刑罰,保護仍不足。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成立,收案范圍遠超過以前,也有法源依據和刑責,相信能發揮更大的功效。
他說,臺北市大眾捷運系統發達,性騷擾“黑數”可能不僅止于媒體報導,盼改善臺北市性騷擾情形,達成“城市有愛、騷擾不再”目標。
馬英九指出,性騷擾認定不易,申訴雖以當事人感受為最大關鍵,但也不能當作唯一證據,希望防治委員會調查時多參酌島內外相關文獻及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