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8日電 臺灣島內從6日開始實施“性騷擾防治法”。不分男女,舉凡開黃腔,用計算機傳播色情圖片,到肢體上的碰觸,只要引起對方不悅,都算是觸法。最重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雇主也必須負擔監督員工的責任。此項規定雖然有助于兩性平等,但由于“性騷擾”定義模糊,新法才剛施行,就已爭議不斷。
據聯合早報報道,過完農歷新年,臺灣“性騷擾防治法”也正式實施。新法上路的第一天,“性騷擾”檢舉專線就有人通報。一名服飾店女店員檢舉,隔壁商店的男店員,沒事兒就站在服飾店門口盯著這名女店員的胸部瞧,讓她覺得受辱,因此報案檢舉。
但這下子問題來了,檢舉人須負起舉證責任。“眼神輕浮”到底要怎么舉證?連主管機關都說不出標準答案。
“性騷擾防治法”當中,明確規范,不分男女,只要“違反對方意愿,使對方感受到冒犯之情境”,都已構成性騷擾。一經檢舉成立,最重會被法院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法令也規定雇主有監督員工之責,一旦雇主放任員工對他人性騷擾而不懲處,同樣會被主管機關懲罰。
這項法令立意甚佳,但臺灣民眾普遍反應,何謂性騷擾?認定上確有模糊地帶。例如導游在游覽車上說黃色笑話給旅客聽,算不算性騷擾?看到朋友來個“美式擁抱”,又會不會觸法?
有泌尿科以及婦產科醫師向媒體反映,以后為病患觸診時可能要更加小心,以免吃上官司。電視節目制作人,也開始擔心,往后在綜藝節目中安排主持人與來賓開黃腔制造“笑果”,可能會違法。
當然也有人對這項法令拍手叫好。在高雄擔任整形外科醫師的李建志,由于長相十分英俊,因此常常會有女病患主動示愛,甚至騷擾。他表示,有了這項法令保障,他就多了一道護身符,“以后如果有患者熱情過度,我會婉轉提醒對方不能隨便亂開玩笑,免得惹麻煩”。
盡管民眾對這項法令還有疑問,不過由于法令中也規范雇主有監督之責,因此臺灣許多大企業已經展開因應措施。
例如聲寶電器就嚴禁員工利用公司計算機網絡傳送色情圖片,并禁止主管將辦公室窗簾拉下,防止借由公事之便騷擾下屬。智邦科技公司則干脆把辦公室設計成開放空間,不讓公司內出現死角,員工可以彼此監督。匯豐中華投信公司,禁止員工在公開或女性在場場合講黃色笑話。“中國信托商銀”則祭出高道德標準,舉凡員工性騷擾、婚外情,一旦被舉發立刻解雇。
不管執行面上是否會有困難,臺灣的婦女團體大都對這項法令持肯定態度。主管機關“行政院”“內政部”則強調,“性騷擾防治法”是進步的“立法”,往后將會持續加強倡導。(崔立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