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5日電 中國國務院近日發布《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決定》把環境保護擺上更加重要的戰略位置,切實解決突出的環境問題。承諾到二O一O年,重點地區和城市的環境質量得到改善,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基本遏制,到二O二O年,環境質量和生態狀況明顯改善。
以下是媒體對《決定》的解讀:
痛下決心解決環境問題
《決定》指出,中國環境形勢依然十分嚴峻,必須用科學發展觀統領環境保護工作,痛下決心解決環境問題。
《決定》在肯定中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的同時,強調環境形勢嚴峻的狀況仍然沒有改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過環境承載能力,流經城市的河段普遍受到污染,許多城市空氣污染嚴重,酸雨污染加重,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危害開始顯現,土壤污染面積擴大,近岸海域污染加劇,核與輻射環境安全存在隱患。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造成了巨大經濟損失,危害群眾健康,影響社會穩定和環境安全。未來15年我國人口將繼續增加,經濟總量將再翻兩番,資源、能源消耗持續增長,環境保護面臨的壓力越來越大。
《決定》指出,目前一些地方重GDP增長、輕環境保護。環境保護法制不夠健全,環境立法未能完全適應形勢需要,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現象較為突出。環境保護機制不完善,投入不足,歷史欠賬多,污染治理進程緩慢,市場化程度偏低。環境管理體制未完全理順,環境管理效率有待提高。監管能力薄弱,國家環境監測、信息、科技、宣教和綜合評估能力不足,部分領導干部環境保護意識和公眾參與水平有待增強。
《決定》強調,加強環境保護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內在要求,是堅持執政為民、提高執政能力的實際行動,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有力保障。要把環境保護擺上更加重要的戰略位置,用科學發展觀統領環境保護工作,痛下決心解決環境問題。
切實解決七大突出環境問題
《決定》指出,切實解決七大突出環境問題,其中飲水安全和重點流域治理排在第一位。
“要科學劃定和調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切實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建設好城市備用水源,解決好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堅決取締水源保護區內的直接排污口,嚴防養殖業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質進入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強化水污染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理,確保群眾飲水安全。”《決定》明確,把淮河、海河、遼河、松花江、三峽水庫庫區及上游,黃河小浪底水庫庫區及上游,南水北調水源地及沿線,太湖、滇池、巢湖作為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重點。把渤海等重點海域和河口地區作為海洋環保工作重點。嚴禁直接向江河湖海排放超標的工業污水。
“要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到2010年,全國設市城市污水處理率不低于70%,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不低于60%;著力解決顆粒物、噪聲和餐飲業污染,鼓勵發展節能環保型汽車。”《決定》指出要以強化污染防治為重點,加強城市環境保護。
《決定》要解決的七大突出環境問題還包括:以降低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為重點,推進大氣污染防治;以防治土壤污染為重點,加強農村環境保護;以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為重點,強化生態保護;以核設施和放射源監管為重點,確保核與輻射環境安全;以實施國家環保工程為重點,推動解決當前突出的環境問題。
環保將納入領導干部考核內容
《決定》指出,要把環境保護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并將考核情況作為干部選拔任用和獎懲的依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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