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5日電 國土資源部15日宣布,到2010年,中國大型煤炭基地內的小型煤礦數量將減少70%,到2015年小煤礦將基本退出。
為了實現這一長遠目標,國土資源部計劃配合財政部盡快建立煤炭勘查周轉資金,加強煤炭國家規劃礦區以及其他煤炭資源集中區的普查和必要的詳查,摸清全國煤炭資源家底。
在此基礎上,國土資源部將統一編制礦業權設置方案,確保礦山合理布局,做到大礦大開、小礦小開,促進煤炭資源的規模化開采和集約化經營。國土資源部還將進一步加強規劃礦區的探礦權、采礦權管理,凡沒有設置方案的,一律不得設置新的探礦權、采礦權。
國土資源部在編制礦業權設置方案基礎上,將堅持市場配置,嚴格市場準入,根據產業發展規劃,新設立的探礦權、采礦權原則上將均以市場方式出讓,通過招標、拍賣等競爭方式確定勘查、開采主體。
國土資源部還將采取一系列措施規范收益分配,理順其中的經濟關系。國土資源部規定凡未繳納礦業權價款的煤炭企業,一律實行補繳或轉增國家資本金,確有困難的企業可分期繳納;該部門還將統一規定礦業權出讓收益的分配使用,明確分配比例,并明確規定出讓收益的使用方向,使其取之于礦、用之于礦,以構建礦產勘查的良性循環機制。
國土資源部與財政部將在全國重點產煤區推行煤炭資源有償使用改革工作試點,國務院已經原則上同意這一方案,今后將根據試點情況在全國各礦種中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