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7日電 據法制網報道,家住北京延慶縣的一村民張某在家中接聽電話時被雷電擊中不幸當場身亡。死者家屬將安裝電話的中國網通集團北京市通信公司告上法庭索賠經濟損失46萬元。今天上午該案在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死者家屬向記者介紹,2005年5月30日晚,外面下著小雨,張某在接起電話通話的過程中,突然一聲炸雷響起,張某應聲倒在了地上,家中的電燈同時熄滅。之后,張某經搶救無效身亡。
死者家屬認為,自己村子的電話線是架空裝置,但從外部引入死者家中的電話線卻未安裝任何避雷裝置,而且即使本村已經安裝了的避雷針亦不符合設計規范要求,是電信公司在裝置電話及架空電線的過程中存在嚴重過錯才導致了張某的死亡。
法庭上,北京網通的代理人則否認了張某的死與公司有直接因果關系的說法。該代理人表示,雷電傷人屬于自然災害,具有不可抗力,是無法克服避免的。而且,北京網通公司對電線桿的防雷設計標準適用的是行業設計規范,公司已按照設計要求,在該線路的第1桿和第9桿電線桿上安裝了避雷裝置,完全符合國家標準,2至8桿是不需要安裝的,引入死者家的電話線就按要求無需安裝避雷裝置。
據了解,當晚發生雷擊事故后,該村的電燈曾一度全部熄滅,全村共因雷擊損壞電腦1臺,電視機21臺,電話5部。
法庭未當庭宣判,該案正在進一步的審理當中。(李松 黃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