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讀者王先生向本報反映,他去年12月委托房地產公司租出去的房子,本應該在今年2月1日拿到第一筆房租,但是該公司不但多次推后交錢時間,最終,在他和該公司交涉的時候,他手里的委托合同也在這家公司里莫名地消失了。對此,該公司一位負責人表示,他們并沒有和王先生簽訂任何合同,更談不上有什么經濟糾葛。
合同“丟”在房地產公司門店里
王先生告訴記者,去年12月12日,他將自己的一套兩室一廳委托給北京中匯信元置地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向外租。王先生說,當時雙方簽訂了一份委托合同,雙方約定今年2月1日交接第一筆租金3150元。但營業員卻以過年和休假等理由,將交接租金的時間推后。2月14日,王先生被要求帶著當初簽訂的委托合同和公司的一位經理見了面。這位經理看過合同后,竟然說:“您的合同是老版的,已經作廢了!”王先生還被告知自己受騙上當了,當初接待他的店長和營業員已經卷錢跑了,合同得重新訂,租金從2月13日算起。
王先生當即表示這種解決方式他不能接受。他這樣描述當時的情景:“我坐在公司的圓桌前,幾個工作人員同時和我聊了起來,還要求我拿出合同。我的合同在幾個人的手里傳來傳去,沒過多久,我發現合同竟然不見了!”王先生向工作人員要回合同,對方卻一改口風:“誰看你的合同了?”情急之下,王先生撥打了110,但由于當時王先生手中沒有有力的證據,事情沒有解決。
中匯置地:我們沒有和他簽訂合同
記者撥通了北京中匯信元置地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開陽橋售房部經理楊麗的電話。她說,他們公司沒有和王先生簽訂任何合同。公司在開陽橋的門店專做售房,代做租賃房屋,并且不會和前來租賃房屋的客戶簽訂任何合同。她表示,王先生確實在他們的門店里留下過一把鑰匙,但是現在已經歸還給他本人,“我現在可以說我完全不認識這個人!”
警方在現場沒有發現委托合同
昨日記者向右安門派出所求證此事。了解事情經過的一位警官告訴記者,2月14日那天,右安門派出所的民警接到110報警后,確實出了現場,但在現場沒有發現王先生所說的委托合同。(來源: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