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2日電 治理商業賄賂,是今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六項重要任務之一。人民日報報道,1月6日召開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明確要求,要認真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堅決糾正不正當交易行為,依法查處商業賄賂案件。
中央紀委常委會對這項工作進行了部署。2月1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在部署行政監察工作時,強調今年著力抓好的工作中,第一項就是要認真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重點查處政府機關公務員在其中利用行政權力收受賄賂的行為。2月16日舉行的中央和國家機關貫徹落實2006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部署任務分工會議,對這項工作進行了分工部署。
據介紹,去年7月以來,中央紀委監察部會同有關部門成立了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起草了《關于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意見》。據悉,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將圍繞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和健全社會信用體系開展,重點治理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產權交易、醫藥購銷和政府采購等領域的商業賄賂行為。
按照分工部署,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將由中央紀委牽頭,其他負責單位包括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監察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交通部、信息產業部、商務部、衛生部、審計署、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21個單位。
今年,將組織有關部門對不正當交易行為進行自查自糾,在依法查處商業賄賂案件的同時,逐步建立健全防治商業賄賂的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