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2日電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雖然南汽與上汽的知識產權之爭還無定論,但南汽已先行一步向國家商標局申請了包括羅孚、奧斯汀、NACMG、NACROVER等在內的相關商標共11個。
從上海京滬商標事務所提供的國家商標局檔案獲悉,南汽的申請日期主要集中在2005年6月到7月期間,也就是在成功收購英國羅孚前后。
去年7月以來,上汽和南汽的“羅孚之爭”就沒停過。上汽稱其擁有羅孚數項知識產權,未來所有生產羅孚相關技術產品的廠商都需要得到上汽許可。該聲明建立在此前上汽曾支付6700萬英鎊購買羅孚汽車包括羅孚75、25在內的兩個車型技術平臺及發動機技術之上。但南汽方面表示獲得的是羅孚的所有資產,包括硬件和軟件。
公開信息顯示,目前雙方爭執仍未解決。南汽新聞發言人劉寧生此前曾透露,基于目前羅孚品牌由寶馬持有,南汽將生產羅孚公司子品牌奧斯汀和MG。“從法律角度看,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商標權和專利權,其中著作權是全球性的,不受區域限制,但商標權是受地域限制,哪里使用必須在哪里申請,”上海京滬商標事務所主任徐正國表示,“但目前南汽的商標僅處于申請階段,正式獲得還要走很多程序,南汽最終能否獲得這些商標尚無定論。”
徐正國分析稱,國家商標局檔案顯示,目前羅孚在中國的商標權已由寶馬獲得,處于確權狀態。“羅孚商標最后多數為寶馬公司所有。因為ROVER商標已屬寶馬,直接翻譯一般屬于同一類似群組,在我國《商標法》中,近似視為相同。”但如南汽或其他公司獲得寶馬授權,則被授權一方同樣可以獲得該商標權。
奧斯汀商標的情況雖然簡單,但對南汽并非有利。國家商標局檔案顯示,一家名為北京中華汽車制造有限公司的企業已于2002年11月13日申請了澳斯汀ASTIN商標,申請號為3367286,并于2004年6月7日獲得該商標權,目前處于有效期內。(俞凌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