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2日電 據經濟參考報報道, 農民工節后紛紛返城務工,在一個城市找不到工作再換一個城市碰運氣,這已是近年來的常景。農民工在頻繁的流動中,他們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離開一個城市時,不再保留原單位事先為他們辦的個人基本養老保險賬戶,而是選擇獲取賬戶繳費部分一次性支付的“退保”。對此,專家指出,農民工從難“參保”到高“退保”,凸顯現有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設計存有缺陷。同時,多因素引發的“退保”熱殃及企業。
據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調查,中國農村勞動力進城務工約為1億人,跨省就業的約6000萬人,在這個龐大的人群中,基本養老保險的總體參保率僅為15%。僅有20%至30%的進城務工農民在一個單位工作滿3年以上,2004年外出農村勞動力中,有就業崗位但不穩定的務工人員占到40.6%。
就業的不穩定曾經是進城務工人員“參保”難的主要因素,但這同樣成了退保率高的直接原因。
據了解,辦理了基本養老保險的進城務工人員在企業絕大多數是合同制職工,按規定,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累計繳納滿15年以上方可領取基本養老保險。一些四十多歲的農民工還告訴記者,在城里已經沒有競爭優勢,只有回家務農,即便先前“幸運參保”,也不可能將養老保險繳費至“退休年齡”。
在用工相對緊張的沿海發達地區,一些相對規模較大、經營較規范的民營企業近年來經常以辦理基本養老保險作為吸引務工者的條件之一。據了解,福建、浙江等企業負責人普遍認為,進城務工人員頻頻“退保”不僅加劇了企業用工緊張的現狀,對企業的利益來講也是一種損失。
在中國農民工整體參保率十分低下的情況下,退保率卻在逐年攀升,社會學家表示,社會保障制度對保障勞動者的養老、就醫等至關重要,農民工參保率低將會帶來嚴重的社會問題,而大量退保引起的“后遺癥”不可低估。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家楊立雄教授指出,目前有2000多個統籌單位把守著中國養老、醫療等主要社會保險體制,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屬省級統籌,各單位之間政策不統一,導致養老保險關系不能順利轉移接續。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研究所所長何平認為,對農民工應實行分層分類社會保障,即將穩定就業(從事正規就業、建立勞動關系,以及事實勞動關系5年以上)的農民工納入現行制度;對不穩定就業的農民工采用過渡性的辦法,除工傷、失業保險按現行規定執行外,養老保險先建個人賬戶、不建社會統籌,實行過渡性的個人賬戶制度,將本人的社會保障權益直接記入個人賬戶。
楊立雄建議采取將務工人員的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的養老保險分開的做法,他認為建立健全全國統一的農村社保體系才是破解問題的關鍵之道。“第一,農民工流動到其他城市或回鄉之后可以將保險關系轉移到居住地或新工作地,繼續參加養老保險;第二,充分考慮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根據農民工的需求和特點,設計精確可行的辦法,穩定推進。”楊立雄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