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二日電 國務院副總理回良玉今日下午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舉行的紀念廢止農業稅條例暨全面取消農業稅座談會上強調,要深刻認識全面取消農業稅的重大歷史意義,要建立健全減輕農民負擔的長效機制,繼續做好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切實把減負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回良玉指出,在“十一五”規劃的開局之年,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起步之際,中央一號文件出臺了二00六年在全國范圍內取消農業稅的政策,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作出了自二00六年一月一日起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的決定。這標志著在中國延續了二千六百年的農業稅從此退出歷史舞臺,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一件大事,是統籌城鄉發展的一大舉措,是惠及億萬農民的一大德政,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回良玉強調,全面取消農業稅,并不等于農民負擔問題完全解決了,農民負擔反彈的隱患依然存在,減輕農民負擔的長效機制尚未建立,深化農村綜合改革的任務仍很繁重。要加快推進以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和縣鄉財政體制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綜合改革,努力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層行政管理體制和覆蓋城鄉的公共財政制度。
回良玉指出,要適應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堅持統籌城鄉發展的方略,堅持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方針,堅持“多予少取放活”,重點在“多予”上下功夫。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國家財政支出、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和信貸投放,要按照存量適度調整、增量重點傾斜的原則,不斷增加對農業和農村的投入,努力創新財政支農機制。讓公共財政的雨露更多地滋潤農業,讓公共財政的陽光更多地照耀農村,讓公共財政的支出更多地惠及農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