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3日電 距離2006年高考還有三個多月的時間,昨天,備受關注的2006年高考政策出臺。北京日報消息,教育部發布的《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顯示,加分錄取以及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等優惠政策的惠及面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教育部同時還明確規定,高校不得擅自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不應對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限制其參加全國統考的外語語種。
重點治理高考移民
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和高校要結合實際把嚴禁招生亂收費、嚴禁違規錄取、嚴打中介詐騙、有效防范和治理“高考移民”作為今年招生工作的四項重點治理內容,以維護高考秩序。
教育部明確提出,任何地方和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與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高校不得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機構組織、參與招生,未經生源所在省級招辦辦理錄取手續的考生將一律不予學歷電子注冊。高校要加強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嚴防不法分子利用假錄取通知書進行詐騙,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公安機關,并積極配合處理;加強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和高考誠信教育,杜絕“高考移民”群體性事件的發生,維護高考正常秩序。
殘疾軍人子女優先錄取
與去年相比,今年新增加了殘疾軍人和殘疾警察子女等多類考生可享受到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
除去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和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仍和去年一樣享受優先錄取政策之外,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駐邊疆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殘疾警察、因公犧牲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警察子女報考高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劉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