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4日電 由建設部起草的《建筑節能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正在互聯網上向全國公開征求意見,目前已收到了數十封電子郵件積極參與討論。人民日報報道,該條例要求新建住宅必須執行節能標準,并注重使用可再生能源;同時要求審計政府辦公樓的耗能情況,并根據審計結果予以整改。
能源趨緊,立法提速。1月1日起,《可再生能源法》及與之配套的9部規定陸續施行,相關的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稅收優惠規定正在制定;1月24日,經國務院批準,一個由15家單位組成的《能源法》起草組正式成立,拉開立法序幕;北京等地也將為節約能源制定地方性法規……這些法律規定正在為節能開道,為新能源保駕。
在《可再生能源法》中,可再生能源的地位確認、價格保障、稅收優惠等都寫進了法律。與之配套的9部規定,更是把保護綠色能源細化到發電管理、價格分攤、技術規范等。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高于常規能源電價的差額部分,由電力用戶統一分攤,每千瓦時電終端用戶分攤還不到1厘錢,卻使可再生能源企業在競爭中站穩腳跟;可再生能源并網發電的接入,也由電網企業負責建設。
上海市政府出錢,一個15千瓦的屋頂太陽能發電設備示范工程將很快現身寶山區野橋菜場。項目實施人、上海電氣太陽能有限公司董事長朱元昊高興地說:“這是《可再生能源法》吹來的第一縷春風!”因為價高,過去該企業的太陽能電池等產品90%遠銷歐洲,國內市場份額不多,現在可以由政府全額“埋單”或補貼建太陽能示范工程了。上海最大的屋頂太陽能示范工程就正在申報政府補貼。朱元昊說:“有了這部法,我們的太陽能示范項目可得到政府更多支持。法律是可再生能源的第一推動力!”
今年1月起,湖北武漢市的新建住宅嚴禁采用低飄窗、落地窗等耗能過大的設計。這是該市為節能所做的明文規定。專家估算,低飄窗、落地窗等流失的能量約占整個建筑能耗的六成,而僅增加墻面保溫和隔熱一項就可大大減少建筑能耗。
多次參與能源立法的全國人大環資委法案室主任孫佑海博士認為,今后的能源立法將更加重視三方面內容:注重制度設計的配套性、可操作性;突出節約能源、提高能效、保護環境;著力把經濟手段寫入法律。
專家預測,一個日趨完善的能源法律法規群將在今后一個時期出現:《煤炭法》、《電力法》、《節約能源法》將加快修訂;《能源法》、《建筑節能管理條例》等10余部法律法規將抓緊起草;2007年,以推進能源資源高效利用和綜合利用為重要內容的循環經濟法,計劃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再加上剛剛實施的《可再生能源法》,將構建一個穩定、經濟、安全、清潔的能源供應體系,大大提高我國能源安全的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