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下午,國內部分民法學者在中國人民大學明德樓法學院研討“物權法與中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理論”。記者注意到,研討會的中心議題只有一個,是對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鞏獻田有關“《物權法》草案違憲、背離社會主義基本原則”質疑的回應,呼吁立法機關全國人大常委會,加快推進《物權法》立法進程。與會的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物權法》起草參與人之一、著名民法學者王利明教授證實,這是國內知名民法學者首度集體對《物權法》立法的質疑作出回應。
《物權法》涉及國計民生,是一個關系到財產歸屬和排他性的法律,更是關系到億萬人民生產生活穩定和進取心的法律。該法自上世紀90年代以后開始起草,2002年形成草案。此后經過人大常委會四次審議,去年7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向全社會公布草案全文,并廣泛征求意見。全國人大的這一舉動被看作是增加立法透明度,推進立法科學化、民主化的有益探索。由于事關國家基本經濟制度和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物權法草案備受公眾關注,一度有望列入今年3月全國人大的審議議程。
但是去年8月12日,北京大學法學院鞏獻田教授在網上發表的一封公開信“打斷”了這一“安排”。這封名為《一部違背憲法和背離社會主義基本原則的〈物權法〉草案》的公開信稱,《物權法》草案的基本原則違背了憲法,“草案廢除了憲法和民法通則中調整財產關系的最核心條款‘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實質上妄圖用‘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的精神和原則取而代之,背離社會主義方向”;開歷史倒車,背離了社會主義方向,“在貧富差距越來越大的情況下講平等,就是要把乞丐的要飯棍和少數人的汽車、機器平等保護,要把普通居民的住房、危舊房和那些高級別墅一樣保護,這樣形成的,不是勞動的平等,而是資本的平等,這與資本主義社會有什么區別?”
此后,事態的發展出人意料:物權法草案沒能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上進行“五審”,也未被列入今年3月全國人大的審議議程。
但是,記者注意到,“鞏獻田教授的公開信阻礙了《物權法》的立法進程”這一說法,并沒有得到有關方面的證實。
出席今天研討會的除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周成奎外,幾乎囊括了國內所有頂尖民法學學者。他們是:中國法學會民法研究會名譽會長、中國社會科學院終身研究員王家福教授,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江平,中國民法學會會長王利明教授,北京大學教授、中國民法學會顧問魏振瀛教授,清華大學民法學顧問馬俊駒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民法學顧問唐德華教授,煙臺大學校長、中國民法學會副會長郭明瑞教授,中國法學會民法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孫憲忠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法學會民法研究會副會長楊立新教授,《物權法》草案起草人之一、北京大學教授尹田,中國政法大學民法學教授王衛國等。
王家福教授說:“《物權法》的制定,關系到中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的鞏固和發展,關系到我們改革開放成果的鞏固和發展。我們從單一的公有制變成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以公有制為主,多種所有制形式共同發展的模式,是社會主義運動的重大進步。這個制度需要有物權法固定下來,把它規范下來。物權實際也是人的基本權利,如果沒有健全的物權制度,我想人不可能有尊嚴和體面的生活、物質財富。物權法的制定對中國的健康發展都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對今天中國融入世界經濟,對改革開放也有很重要的意義。”
我國憲法確認了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經濟形式并存的基本經濟制度。“但僅有這樣的經濟制度還不行,必須上升為法律制度,通過物權法加以固定和落實。”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楊立新說,“物權法草案確立了平等保護國家所有權、集體所有權和私人所有權的基本原則,并完善了對所有權等物權進行保護的法律制度。”
“必須制定一部既體現改革開放,也符合科學精神的《物權法》,倒退式的《物權法》我不贊成。”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江平說,“物權法草案完全符合憲法,也完全符合改革開放的要求,應該堅持下去。”
與會專家學者一致呼吁,目前的物權法草案已經成熟完善,應該盡快啟動立法審議程序,確保《物權法》盡快施行。
(據中國青年報;李麗 萬興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