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7日電 據北京晚報報道,即日起,按照新修訂的《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北京1100余家歌舞娛樂場所開始自行拆除包間內設置的隔斷、內鎖以及自調式照明裝置。目前有關部門正在制定新條例的具體實施細則,該細則將明確娛樂場所具體范圍、包間內燈光亮度的達標標準、按場所面積比例聘用保安數量、迪廳配安檢設備種類以及凌晨2點后各場所采取何種手段清場。
報道說,新娛樂場所條例加大了公安部門對無照經營娛樂場所的管理力度,首次規定對擅自經營娛樂活動的,可由公安部門予以取締。今天,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有關負責人說,目前國務院、文化部和公安部等正在制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的實施細則,而與此同時,北京市政府法制辦會同文化、公安等部門也在研究制定北京地方的實施細則。細則將在不久之后制定出臺。
報道說,目前亟待實施細則明確的內容有4個值得關注的重點:
一是提供演出及自娛自樂服務的酒吧等場所是否屬于歌舞娛樂場所?可蹦迪的“迪吧”是否達到一定面積才算是迪廳?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總隊有關人士表示,包括午夜電影院在內的場所是否屬于娛樂場所都要等待細則出臺。
其次,歌舞娛樂場所應保持的照明亮度是何種標準?像迪廳、舞廳、卡拉OK包間等燈光昏暗的地方,應如何保持亮度?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總隊表示,已要求娛樂場所包間內不得設置可調式照明裝置,如果安裝可調節亮度的燈源,要限期拆除。
歌舞娛樂場所聘請保安數量如何確定?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總隊有關人士表示,可能將按娛樂場所一定的面積比例規定必須聘請的保安員數量。
此外,北京的新條例規定凌晨2點娛樂場所禁止營業,2點之后各家娛樂場所應采取何種措施清場?有關部門建議,可在限定時間后終止音響設備的電源來提醒客人清場。
據了解,目前北京市有1100多家歌舞娛樂場所,按照新條例的規定,絕大多數都需要進行整改。目前除了11家迪廳已購置計數器、手持安檢儀外,北京還有近一半的500家歌舞娛樂場所未安裝監控攝像探頭,且多數娛樂場所均自聘非正規保安,因此警方將給予各娛樂場所一定時間整改,在規定時間內未整改完畢的將予以處罰。(王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