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六日電 題:傳承與創新并舉
——從“十一五”指標看中國經濟發展坐標
中新社記者 于晶波
上兵伐謀,謀定而后動,向來是中國政府制定及實施五年規(計)劃的圭臬所在。
細覽剛剛公布的“十一五”規劃綱要草案,可以發現,三十九個量化指標散布其中,且分為預期性和約束性指標兩種。將二者并行觀之,可見“十一五”中國經濟的發展坐標。
由字面意義揣度,預期性指標應是中國官方期許的發展目標,主要倚重市場主體的自主行為得以實現;而約束性指標則顯然意在強化政府在公共服務領域和涉及公共利益領域之責任。二者搭配組合,無疑增強規劃的實施性和可操作性。
而細解這三十九個發展指標,可以發現,中國唯GDP是從的發展“風向”已然轉向。
在《綱要》第三章發展目標中提出的二十二個主要指標中,反映經濟增長的僅有兩個,反映經濟結構的四個,人口資源環境的八個,公共服務和民眾生活的八個,從指標分配數量上看,中國政府力倡協調發展的決心可見一斑。
在這些指標中,尤為重要的則是兩個方面:一是經濟增長速度,《綱要》提出,五年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百分之七點五;二是節能和環保,“十一五”期間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百分之二十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百分之十。
與以往的規劃相比,標示出未來五年的“經濟增長速度”可謂是“傳承”,而提出節能和環保等約束性指標則屬“創新”之舉,意味著中國過去以物為中心的規劃理念,已轉變為以人為中心。
號角已經吹響,“十一五”的宏闊敘事已經開始,中國新棋局將可從容演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