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9日電 臺北市社會局8日公布“性騷擾防治法網路問卷”,統計結果顯示有高達75.63%女性曾被性騷擾,而且言語騷擾49.71%最多。男性也有39.42%曾被性騷擾,女性被性騷擾者遠遠高于男性。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北市社會局在2月17日至23日進行“性騷擾防治法網路問卷”調查,共2487位受訪者填寫問卷,女性占75%,男性占25%。
問卷顯示,95.9%的受訪者認為,講黃色笑話、襲胸摸臀、強吻及傳送、展示色情圖片皆構成性騷擾;98.1%認為機關雇用人,皆有防治性騷擾行為發生的責任。
遭受性騷擾場所復選題中,女性受訪者指58.78%在公共場所被騷擾,公共運輸工具及職場也分別有42.49%及41.93%,學校及家里分別為16.08%及12.1%,其它14.87%;遭受過性騷擾男性,發生地點有44.26%在公共場所,職場占38.93%、公共運輸工具27.46%%,學校20.9%,家中遭受到性騷擾者有13.52%,其它22.95%。
性騷擾對象中,79.67%的女性是被陌生人,33%遭受過同事性騷擾。另有64.75%男性被陌生人性騷擾,其次為朋友27.05%,同事25%。
調查指出,遭受性騷擾采取的因應之道,47.45%女性被性騷擾后置之不理,18.85%向親友抱怨,34.84%采取反制行動,報警處理及申訴者僅6.52%及4.96%;被騷擾過的男性,55.74%置之不理,向親友抱怨訴苦18.85%,采取反制行動37.3%,報警及申訴各9.02%及9.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