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2日電 據《新京報》報道,北京市民廖女士,她的一名英國籍朋友租賃清華大學某教授的別墅,因為房屋維修問題不能徹底解決,逐提出解除合同,但遭到拒絕,搬家也受阻。目前,房東還對別墅進行斷水斷電。
前日傍晚,天色漸暗,在朝陽區孫河鎮康營村畫家苑內,不少別墅的窗戶已經透出了明亮燈光。但在英國籍何寶德女士花2.2萬元/月租住的豪華別墅里,卻是漆黑一片。由于與房東發生糾紛,別墅水電均被房東妻子停掉。直到昨晚8時,何寶德女士自愿放棄4.4萬元的房屋押金退房,水電才得以恢復。
月租2.2萬別墅問題不斷
“我打算晚上住賓館。”何女士點了幾支蠟燭說,這棟別墅是清華某教授陸先生租賃給她的。2005年7月28日,她與陸氏夫婦簽下為期3年的合約,月租2.2萬元,押金4.4萬元,每月5日到15日期間交納房租。
何女士稱,當年8月8日入住后沒多久,她就發現房子存在一系列問題,比如:地暖不熱導致室內溫度很低,時常停水還有漏水問題。“雖然房東多次叫工人來維修,但始終沒有修好。”
何寶德說,去年12月10日,她給房東寫了一封信,詳細羅列了房子的問題,用E-mail和快遞形式傳遞,但均沒有得到回答。今年1月,她扣下一半房租1.1萬元,并拒絕交納當月3000多元的電費。
何女士解釋,她用這種方式,是希望能迫使房東重視房屋問題,但2月份的房租和水電費,她都如數交納。“可房東不理會。”何女士說,在此情況下,她于2月20日電話提出退租。按照合同,如果她的維修要求在7日內得不到解決,可以提出終止合同。
租客私自搬家遭斷水斷電
3月6日,何女士寫信給房東,以房屋得不到徹底維修為由,提出退租,并提議將押金4.4萬元抵用兩月房租。據陸先生夫婦兩日后回復的信件顯示,何女士的要求被拒絕。
昨天上午10時,在沒有通知房東的情況下,何女士找來搬家公司,想將一些私人貴重物品搬走。沒想到陸先生的妻子楊女士隨后趕來,以雙方還處在糾紛期為由,拒絕搬家公司的車離開,并斷掉了別墅的水電。
在畫家苑看門的大爺說,房子的確是清華教授陸先生的,水電則是楊女士去斷的。楊女士離開時也給門衛打過招呼,沒有他們夫妻的允許,不能把電閘打開;何女士再搬家,也不能把小區的大門打開。
房東認為租客嚴重違約
據陸先生夫婦3月8日回復的信件顯示,停水是因為別墅用的是村里的供水系統,而地暖和太陽能系統,則是由于其操作不當損壞設備而致。同時,他們拒絕了以押金代替房租的要求,并說明如果3月12日前欠款仍未交清,他們將對屋子進行斷水斷電,并用她的個人財產作為房租進行抵押。
“她已經是嚴重違約了。”陸先生的夫人楊女士承認房子是有一些問題,但他們一直都在努力解決,也多次找工人來修,可何女士卻并不體諒他們。他們多次打電話跟何女士協商,但遭到何女士的拒絕。“我們之間還存在糾紛,她搬家當然不行。”楊女士說,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只能斷掉水電,并不讓搬家公司離開,還跟看門的人打招呼不讓何女士搬家。楊女士說,出租合同是她和丈夫一起簽的,丈夫忙于上課,只能由她來處理。
對此,陸先生不愿多說,他只是表示,最近這段時間,這件事情很讓他頭疼,而且已嚴重影響了自己的生活。
昨晚8時,何寶德女士給記者打來電話稱,自己剛與房東達成了協議,在補齊所欠的水電費,房東不退4.4萬押金的條件下,水電恢復正常,周五她可將別墅退租。(龍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