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3日電 據人民日報報道,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有關部門昨天以書面答復形式對“牙防組認證遭質疑事件”向媒體予以回應。在回答牙防組認證工作是否違法以及是否給予行政處罰時,國家認監委未做明確判斷;但在提到牙防組的相關活動時,答復中表述為“評價活動”而不是“認證”。
回應承認,國家認監委成立前,中國認證認可工作主要由各有關部門自行推動,存在著政出多門、制度不統一等問題。但國家認監委表示,目前正逐步將各有關部門推行的各類評價活動,納入統一的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體制之下。
2005年7月,國家認監委已與衛生部達成共識:由兩家推動建立統一的口腔保健用品認證制度,并決定全國牙防組停止原來的口腔保健用品評價活動。
回應說,2005年7月,社會上出現一些質疑全國牙防組的反映,國家認監委就立即與衛生部就此進行了多次協調。一致認為,衛生部通過十幾年的研究和實踐,已在口腔保健用品的功效檢測和質量評價方面積累了一些經驗,為中國統一的口腔保健用品認證制度的建立奠定了一定技術基礎。自2005年7月,兩部門聯合成立專門工作組,起草制定口腔保健用品認證基本規范和認證規則。目前,《口腔保健用品認證管理辦法》及其口腔保健用品認證標準、程序等規則性文件已起草完成,按照立法程序正處于征求意見過程中。(王淑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