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開發業務征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31號文),對房地產企業預售收入的預計營業利潤率做出了調整。
該政策的主要目的在于防止地產商偷漏稅
此文件一經出臺,立刻引起了公眾和房地產開發商的廣泛關注,公眾關注的是這一稅收政策調整之后,房價是否又會上漲,而開發商關注的是這樣一個調整會對企業的成本和利潤造成多大影響。
應當說,這樣的一個調整,從理論上來說對房價和開發商不會有多少影響,因為這樣的一個調整只不過是將企業所得稅的時間進行了小小的調整,企業的實際稅負仍然是原來的稅率,那么開發成本就依然是原來的成本。不過這只是一種理想狀態而已,實際上這次發布的文件就是針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偷漏稅現象嚴重而出臺的,這個文件不僅使得開發商繳納所得稅的時間提前,而且針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常用的一些偷漏稅手段,制定了一系列的監控措施,使得開發商偷漏稅的難度大大提高。
對于那些偷漏稅嚴重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而言,《31號文》的實施必然會提高他們的開發成本,當然對于每一個開發商影響多大就要看其偷漏稅的程度了。
正是因為對于房地產開發企業存在偷漏稅現象的共識,無論是學者、消費者還是開發商,都一致認為《31號文》必然會提高企業的成本。不過對于《31號文》對房價的影響,大家的看法卻不盡相同。有的人認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成本提高,必然推動房價上漲,有的則認為房價不是由成本決定,而是由供求決定。筆者認為,這兩種觀點都有一定道理,但是卻又不盡然。
開發商很容易將增加的成本轉移到消費者身上
市場的均衡價格是由供求雙方共同決定的,供應方和需求方都不可能單方面決定市場價格,除非是由政府定價,而不是競爭形成價格。競爭市場價格的形成取決于市場供給曲線和消費需求曲線,供給曲線決定供給量,而供給曲線是由成本和價格決定的,消費需求曲線則由市場容量和價格決定。而房地產的市場均衡價格,就是使得市場供應量和市場需求量相等時的價格。因此,房地產的市場均衡價格必然會受到房地產開發企業成本的影響。不過,房地產開發成本的提高到底會對房價產生什么影響,卻不是絕對的。
根據福利經濟學的原理,從長期來看,政府征稅會加重企業和消費者的負擔,不過負擔到底是消費者承擔的多還是企業承擔的多,就取決于需求價格彈性,如果市場需求彈性大,那么消費者承擔的稅收負擔就輕,企業承擔的稅收負擔就重;如果需求彈性小,消費者承擔的稅收負擔就重,企業承擔的稅收負擔就輕。而從目前的情況來看,中國的房地產市場供不應求、供求矛盾突出,基本處于賣方市場的狀態,因此開發商很容易將增加的成本轉移到消費者身上,稅收負擔的增加就很可能推動房價上漲。
關鍵是要讓市場處于更加充分的競爭狀態
雖然稅收負擔的增加可能推動房價上漲,但是筆者仍然認為政府加強稅收征管是完全必要的。因為抑制房價上漲不可能長期建立在房地產企業偷稅漏稅的基礎之上,如果沒有其他措施,即使政府完全免除房地產行業的稅收,房價也未必會降低多少。要降低房價或者防止房地產企業將稅負成本過多地轉移到消費者身上,關鍵的還是要增加房地產的供應量,讓市場處于更加充分的競爭狀態。同時,應當防止投機和投資需求與基本自住需求爭奪有限的供給,通過大力壓制投機性需求來降低市場容量。
只有這樣才能使房價回歸合理水平,讓房地產市場的需求曲線更富有彈性,從而有效避免開發商將稅收負擔過多轉移到消費者身上。
(來源:新京報 作者:周城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