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不作為被稱為懶惰病,是指行政主體有積極實施行政行為的職責和義務,能夠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職責的狀態。上周,我們看到一些不愿意看到的現象:政府部門該做的事不做,
該負的責任不負,麻木不仁……行政不作為仍然是侵擾法治政府的一個頑癥。
拒絕履行、不予答復、拖延履行都是行政不作為的表現形式。近日,合肥一市民向安徽省教育廳反映某高校可能存在亂收費行為,安徽省教育廳卻沒有履行信訪條例規定的15日內給予是否受理的書面答復義務和60日給予書面決定的法定職責,最后被公民告上了法庭。狀告行政不作為,是公民權利意識覺醒的反映。政府如果不行使權力或履行職責,就侵犯了公民公法上的權利,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追究政府不作為的法律責任。盡管行政不作為表面上表現為行政主體無動于衷式的沉默狀態,但這種狀態并不能逃避和豁免其應承擔的法定責任,行政機關應該為其不作為承擔責任。
通過評查北京市東城區行政處罰案卷發現,行政不作為成為一個逐年突顯的問題而被重視,東城區32個擁有行政處罰權的部門,有16個去年沒辦過一件案子。北京市政府法制辦監督處副處長程行侖說:“法定的行政處罰實施主體,在長達一年甚至幾年的時間里都無所作為,原因可能很多,但肯定不排除行政不作為現象的存在。”行政不作為不僅導致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及時有效的保障,而且會嚴重損害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與打造法治政府、責任政府的理念格格不入。有關部門對行政不作為現象的關注固然值得我們贊許,但要防止這種現象的發生,建構一個懲治和遏制行政不作為的剛性屏障才是治本之策。
喜憂相隨,來自上周的另一消息讓我們見證了政府在遏制行政不作為過程中所作的努力。去年以來,河南省采取有力措施應對環保“不作為”和污染問題,全省已有近百人受到了行政責任追究。省環保局面向社會設立了三部污染舉報、行風建設舉報電話,并實行了舉報處理限時制,同時采取暗訪與不定期抽查相結合,及時發現、查處系統內的“不作為”“亂作為”問題。權力與責任脫節,責任意識的匱乏和責任追究機制的疲軟,是滋生行政不作為的土壤。河南省通過在制度層面建構剛性的責任行政機制,向行政不作為敲響警鐘實乃一種雙贏的策略,既有利于遏制行政不作為,確保依法行政;也有利于維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避免國家財產損失。
認真對待行政不作為現象,讓行政不作為這一“幽靈”難有興風作浪之機是建設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
(來源:法制日報,作者:彭于艷 劉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