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7日電 今日出版的《經濟日報》刊載國土資源部副部長李元的文章《我國土地和礦產資源形勢分析》。文章指出,在土地方面,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嚴把閘門,堅持“有保有壓、區別對待”,在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中發揮積極作用。
一是繼續嚴格保護耕地,大力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必須加強農業的產能建設。繼續落實嚴格保護耕地的各項制度,努力使耕地過多減少的狀況得到有效遏制。切實搞好基本農田保護示范區建設,建設高標準基本農田和基本農田監管體系。繼續推進以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為主要內容的土地整理,鼓勵農村建設用地整理。按照建設項目對耕地占補平衡情況進行考核。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必須從規劃入手。加快完善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專項規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村莊和集鎮規劃,進一步優化農用地和建設用地結構和布局。支持農村道路、水利、電網、通信等基礎設施建設,依法依規提供土地。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必須穩步推進。農地的轉用,必須與農民向二、三產業轉移的速度相協調,建設用地的規模必須與開發建設的投資能力相協調。堅決防止亂占、濫用。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必須充分尊重農民的意愿。依法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穩定。在處理好土地征用信訪和群體性事件的同時,注重探索建立從源頭上預防問題發生的長效機制。繼續推進征地制度改革,總結推廣征地補償安置試點成功經驗。全面完成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制定工作。推廣征地補償費預存制度。推行征地補償安置爭議的協調和裁決機制。
二是繼續從嚴從緊控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規模。依據國家已出臺的《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調整土地供應政策,及時修訂禁止供地和限制供地項目目錄。優先保障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用地需求,支持有利于結構調整的項目建設用地。支持西部大開發、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和中部崛起重點項目建設用地。進一步改革土地審批程序,努力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務水平。繼續加強房地產市場土地供應調控,加大對中小戶型、中低價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的土地供應,嚴格控制大戶型、低密度高檔住宅的土地供應,停止別墅類用地的土地供應。繼續鞏固土地市場治理整頓成果,進一步加大違法批占土地案件的查處力度。
三是大力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繼續推進土地市場建設,不斷優化土地資源配置。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范圍,穩步推進工業用地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和經營性基礎設施用地有償使用,加快集體建設用地使用制度改革步伐。完善激勵約束機制,提高新增用地成本,鼓勵企業開發、利用閑置土地。提高土地保有成本,促進土地流轉。限制高地耗、高能耗、低產出的用地供應。解決好城中村、城邊村浪費土地的問題。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約、產業集聚”的要求,嚴格開發區擴區、改變區位和升級的審批標準,防止盲目新建和擴大開發區,促進現有開發區土地的節約集約利用。及時總結推廣各地和企業節約集約用地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