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8日電 臺肥胖醫學會表示,一旦體重過重標準從原先的身體質量指數(BMI)24降至23,臺灣地區一下子就增加了100余萬名體重過重的人口。因茲事體大,標準是否有往下修正的必須,有待進一步討論。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馬偕醫院發表一份追蹤長達10年(1993年到2003年)分析年齡介于21至56歲之間的1027人的健康檢查者資料,試圖找出原本沒有任何心血管疾病或肥胖情況的人,10年后罹患相關疾病的機率。結果發現,當BMI值高于23時,罹患心血管相關疾病的比率大增,該項研究并已刊載在臺灣醫學會雜志。
依據BMI的計算公式為:體重(公斤)除以身高(米)的平方。舉例來說,以林志玲的身高體重為例,52(公斤)除以1.74米的平方等于17.17,明顯過瘦。若以馬英九的身高體重,78.5(公斤)除以1.77米的平方等于24.9,則逼近肥胖的標準。如依馬偕的建議,馬英九已屬過胖。馬偕醫院家庭醫學科主任黃麗卿指出,BMI大于25以上,10年后罹患高血壓的危險性是體重正常者的2.7倍,發生糖尿病的危險性更高達14.8倍。
臺“衛生署”現行的BMI體重過重標準為24,肥胖為27。黃麗卿說,世界衛生組織建議亞太地區體重過重為23,肥胖為25,臺灣地區的體重過重及肥胖標準過于寬松,建議“衛生署”有必要下修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