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8日電 中國國務院研究室負責人在就《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答記者問時表示,《若干意見》采用“農民工”稱謂,是經過反復研討斟酌、聽取多方面意見后確定的。
記者問:《若干意見》概括外出務工農民這個群體用的是農民工稱謂,請問是怎樣考慮的?
該負責人回答說:《若干意見》采用“農民工”稱謂,是經過反復研討斟酌、聽取多方面意見后確定的。一是采用農民工稱謂,既能包括進城務工的農民,也能包括異地或就地轉移到鄉鎮企業就業的農民;二是農民工是中國工業化、城市化過程中的特殊群體,將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存在;三是這一稱謂已經約定俗成,比較準確,比較貼切;四是黨中央和國務院相關文件中都使用過農民工稱謂,也有依據。絕大多數同志和專家都贊成文件繼續用農民工稱謂,認為對農民工歧視與否,不在于使用什么樣的稱謂,關鍵在于實行什么樣的經濟社會政策。
該負責人也指出,農民工是中國改革開放和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涌現的一支新型勞動大軍,他們廣泛分布在國民經濟的各個行業,為城市繁榮、農村發展和國家現代化建設做出了重大貢獻。目前,中國全國進城務工和在鄉鎮企業就業的農民工總數超過2億,其中進城務工人員1.2億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