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9日電 國家審計署今天發布公告,公布了10家醫院2003年度財務收支及藥品購銷情況審計結果。通過審計和審計調查,發現醫院的一些做法加重了患者負擔,民眾看病貴的問題尚未得到妥善解決。公告全文如下:
10家醫院2003年度財務收支及藥品購銷情況審計結果
(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04年,審計署組織對衛生部及北京市所屬10家醫院2003年度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并就相關藥品、醫療器械購銷價格情況延伸調查了部分醫藥生產、經銷企業。
一、審計情況及審計意見
這次審計的10家醫院均為三級甲等醫院,財政上實行“核定收支、定額或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預算管理體制。2003年10家醫院醫療收支虧損7.52億元,藥品收支盈余3.82億元,醫療虧損靠藥品盈余和財政補助來彌補的狀況比較明顯。當年各醫院努力克服“非典”疫情帶來的影響,積極改善財務狀況,基本保證了醫療、科研和教學等各項事業的需要。但通過審計和審計調查,發現群眾看病貴的問題尚未得到妥善解決。10家醫院2003年平均每門診人次收費307元,比上年增長8.8%;每病床日平均收費1006元,增長10.9%。造成這一問題的主要原因:
一是有的醫藥生產企業虛報成本,造成一些藥價虛高。隨機抽查5家藥廠的46種藥品,有34種制造成本申報不實,平均虛報1倍多。隨機抽查10家醫院2003年銷售給患者的105種藥品發現,因企業虛報其中一些藥品的生產成本導致患者多負擔1052萬元,占醫院實際收費3744萬元的28%。
二是醫藥流通環節層層加價,牟取暴利。抽查6類35種進口一次性醫療器械,最終賣給醫院的價格平均為報關價的3.34倍。例如用于心臟手術的某規格球囊,報關價為每個496元,一級代理商批發給二級代理商時達到3600元,二級代理商再轉手賣給醫院時驟升到7000元,兩次倒手加價13倍多。
三是有些醫院在采購中收取各類折扣、回扣,直接或間接加重了患者負擔。據查,2001年以來10家醫院收取藥品和醫療器械廠商等支付的各種折扣、回扣、贊助等約3億元。由于醫院未將這部分資金用以抵消藥品和醫療器械售價,而是大部分作為醫院盈利或用于購置設備等支出,最終還是增加了患者的負擔。除醫院外,有關個人索取和收受回扣的現象也屢禁不止。
四是有些醫院違規收費,增加了群眾醫療費用負擔。審計抽查10家醫院2003年至2004年8月的部分醫療收費項目,發現違規向患者多收費1127萬元。其中,醫療檢查多收費825萬元,藥品多收費302萬元。
對審計發現的違反財經法規的問題,審計署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涉嫌犯罪的,已移送有關部門處理。同時,審計署建議:價格主管部門應改進價格管理方式方法,從嚴審核制藥企業生產成本,堵住藥品價格虛高的源頭;加強對實行市場調節價醫療器械價格的監管,嚴格控制中間流通環節,必要時應依法進行價格干預。醫院應加強財務管理,努力降低醫療成本。衛生主管部門等應加強對醫院的監督檢查,杜絕亂收費行為。有關部門應加強協作,嚴厲打擊各種收受回扣行為;進一步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逐步減少以藥補醫,盡快解決藥品費用高、群眾看病貴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10家醫院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高度重視,有的醫院在審計過程中即著手進行整改。審計決定下達后,各醫院對違規收費等問題及時作出了上繳財政、歸還原資金渠道,調整賬務等處理;涉及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的,已對責任人進行了相應的處理、處分。整改落實率已達到95%以上。
各醫院在認真落實審計決定的同時,還專門成立了由院領導負責的整改領導小組,層層落實責任,部署和開展相關整改工作。一是按《北京市統一醫療服務收費標準》對所有收費項目進行了認真清理,取消了自行收費項目,并且公示醫療服務項目收費標準,防止亂收費行為發生。一些醫院還對財務管理、物資采購、藥品管理、醫療器械管理的薄弱環節進行重點清查和監控,健全監管機制,堵塞管理漏洞。二是采取積極措施,如降低藥品收費、嚴格控制醫療器械采購、加強醫療收費管理和開展全成本核算等,努力降低醫療成本,減輕患者負擔。三是建章建制,加強法制教育。如有的醫院建立和健全21項財務規章制度,還有的醫院規范了醫療器械的購置和管理,制定了《醫院高值耗材管理辦法》、《關于醫用耗材購置的規定》等制度。一些醫院召開干部職工大會,進行全面普法教育,增強干部職工財經法紀意識,加強醫德醫風建設,進一步提高醫療服務水平。
衛生部高度重視審計結果,采取了許多措施,加強醫院管理,推進相關改革。一是督促檢查各醫院落實審計決定,要求各醫院建立審計落實督辦制度,超期仍未執行審計決定的,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二是圍繞完善醫院財務管理制度,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部屬(管)醫院經濟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關于加強醫療機構財務部門管理職能、規范經濟核算與分配管理的規定》,要求各醫院增強依法理財意識,建立健全內控制度,進一步實行醫藥招標或集中采購,嚴禁亂收費,規范經濟核算和分配制度等。三是加強對部屬醫院院長和財務處長的培訓,增強領導干部和醫務人員的法制觀念。四是將2005年作為“醫院管理年”,在全國范圍內規范和加強醫院的管理工作。五是積極推進深化城市醫療服務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優化醫療資源配置,控制醫藥費用,以緩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
發展改革委對審計反映的醫藥購銷價格問題和相關建議也予以高度關注,采取了一系列加強醫藥價格管理、整頓醫藥流通秩序的措施。一是大幅降低22種藥品價格,平均降價40%,降價金額約40億元。二是決定選擇部分藥品試行從出廠環節開始控制價格,從源頭抓起,并限制藥品流通環節的加價。目前試點藥品目錄已公布,2006年內將制定具體價格。三是加強對實行市場調節價藥品和醫療器械的價格監管,研究提出了具體措施,將在征求各方面意見后正式公布實施。四是積極準備盡快全面降低藥品價格,壓縮醫院銷售藥品的實際加價率,進一步減輕群眾負擔。
附件:審計衛生部及北京市所屬10家醫院名單
衛生部北京醫院
中日友好醫院
北京大學人民醫院
北京大學第三醫院
北京協和醫院
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
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心血管病醫院
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兒童醫院
北京友誼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