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溫哥華3月29日電(呂振亞 黃運榮)中國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涉嫌主犯賴昌星遣返案再次開庭。當地時間28日,賴的代理律師馬塔斯在位于曼尼托巴省的溫尼伯格聯邦法庭出席聆訊,代表賴昌星及其前妻曾明娜向加拿大聯邦法院要求更換賴昌星遣返風險評估的機構。
據悉,聯邦法院還沒有作出任何裁決,但有關更換評估機構的聆訊已經告一段落,估計在一個月內會有裁決結果。
外界認為,從賴、曾二人提出對風險評估進行司法復核的要求看,意味著聯邦移民部或已作出不利于賴昌星及曾明娜的遣返前風險評估裁決。
此外,溫尼伯格聯邦法庭還排期于今天對曾明娜提出的針對聯邦公共安全及緊急準備部的司法復核準許申請進行聆訊,決定是否批準就追回賴昌星先前因違反假釋條件而被移民部沒收的8萬元保證金提出上訴。
本月初,中國全國政協委員、國際刑警組織名譽副主席朱恩濤曾在北京向表示,他本人對引渡賴昌星回國持樂觀態度,加拿大方面已否決賴昌星提出的避難申請,目前正在進行風險評估。這個過程大概需要幾個月時間。雖然這期間存在一些小曲折,但賴昌星不會逃脫中國法律的制裁。
賴昌星與家人1999年8月13日以旅游身分進入加國。2000年3月旅游簽證到期,加拿大發出有條件離境令。同年6月,賴昌星提出難民申請,但一直被拒絕。去年8月,加拿大最高法院拒絕了他提出的準許上訴申請,令其爭取最高法院展開上訴聆訊的希望落空。之后,賴昌星和家人進入移民部進行的遣返前風險評估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