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30日電 據《北京娛樂信報》報道,4月1日起,現在沒有年齡限制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將把借款人的貸款期限最長限定到借款人70周歲。這是記者29日從相關部門得到的消息。
據透露,北京市新制定的《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等對住房公積金的提取、貸款條件有較大變化,新辦法從4月1日起執行。其中新增借款人年齡限制,貸款期限最長限定到借款人70周歲。
在提取條件、間隔和限額方面也有了變化。職工購買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貸款的,除了貸款購買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仍可每季度提取一次,其他情況只可每年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貸款購買自住住房所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但辦法實施之前已簽訂借款合同的,按照原提取政策執行。 此外,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的可申請提取公積金。
提取間隔和限額:改季度為年度
原規定
1.采取一次性付款購買自住住房,可每年支取一次,夫婦雙方累計支取額不得超過購房總款價;2. 采取貸款或分期付款方式購買自住住房,可以每季度支取一次;3.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每年3、4月份支取一次。
新規定
1.職工購買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2.職工購買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貸款的,其中貸款購買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其他情況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貸款購買自住住房所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辦法實施之前已簽訂借款合同的,按照原提取政策執行。
3. 職工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及其配偶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年提取總額不得高于年房租總額超出家庭年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部分。
提取條件:吃低保可以提取
原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離休、退休的;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4.出境定居的;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新規定
前5條同原規定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的;
7.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9. 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10.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貸款條件:須建立賬戶12個月以上
原規定
符合委托人規定的有關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條件,目前的條件為借款申請人申請貸款前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或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且申請貸款時仍正常繳存。
新規定
借款申請人須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同時,足額正常繳存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且申請貸款時處于繳存狀態。
貸款期限:最長計算到借款人70周歲
原規定
貸款期限最長為30年,且不受借款申請人的年齡限制。
新規定
借款人的貸款期限最長計算到借款人70周歲,同時不得超過30年。(蔡雪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