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4日電 日前,建設部通報全國城鎮廉租住房制度建設和實施情況,70多個地級市因未實施廉租住房制被點名。
今日出版的《新京報》發表評論文章指出,建設部此次的點名可謂正當其時。雖然從1999年開始,建設部就陸續出臺了一些廉租房的政策,但時至今日,廉租房建設在許多城市依然處于空白狀態,實際上構成了對中央政策的消極抵制。
當下的中國,商業房產開發熱潮的持久不退正使得城市的房產價格與當地居民收入水平嚴重脫離,對于廣大中低收入者來說,若想在城市里得到一套遮風避雨的小屋,可能付出一生的辛勞也難以如愿。中低收入者居住權的無保障,損害了社會公平,產生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所以此時需要政府伸出干預之手,用國際通行的廉租房政策為中低收入者提供救濟。很明顯,那些在廉租房建設上“不作為”的地方政府逃避了自己的責任,違背了科學發展觀以及和諧社會建設的目標。
人們注意到,70多個被點名的城市中,不少屬于經濟欠發達城市。但問題在于,越是經濟發達的城市,需要解決的住房困難戶越少;而經濟越不發達,需要解決的困難戶恰恰越多。不得不承認,經濟欠發達城市的政府財政可能很不寬裕,但是,經濟上不發達也意味著物價、勞動力成本的相對較低,意味著這些城市在同樣規模的廉租房建設上,花費的成本要遠低于北京、上海、廣州這些發達城市,更何況目前不少落后地區能拿出錢來建大馬路、大廣場,為什么不能拿出錢建廉租房呢?所以,經濟欠發達不能成為這些城市免責的充分理由。
不過,未實施廉租房制的城市固然需要關注和批評,但這是否意味著已實施廉租住房制的城市就做得非常完備了呢?答案是不容樂觀的。
目前,北京、上海等地的廉租房建設雖走在了全國前列,但相對于這些城市的人口規模來說,它們的廉租房“蛋糕”還是太小了。而在國外,廉租房是政府的一項重要福利政策,所以國外的廉租房建設規模是很大的,例如,上個世紀韓國政府在三年間就建造90萬套低價租屋提供給低收入家庭。同樣在上世紀,中國的香港地區公共房屋居住人數高峰時曾占居民總數的近一半。
此外,近年來北京、上海、杭州等城市一次次放寬廉租房申請條件,但這些城市的廉租房“門檻”還是有些過高。尤其目前幾乎所有城市都把數目龐大外來人口排斥在廉租房申請之外,這顯然有失公平。外來人口生活在城市的底層,收入微薄,福利也極不完善,所以他們無疑也是最需要廉價租房的人群。其實,只要憑納稅證明,城市里的任何人都應該可以申請廉租房,類似的做法在許多國家都有,沒有必要依據戶口將國民區別對待。
還需要指出的是當下許多地方對于廉租房制度的變通做法,即以租房補貼代替廉租房建設。房租補貼雖然不需要巨額的一次性投資,短期成本相對低得多,但由于需要持續的投入,它的長期成本會比廉租房高得多。大面積、長期推行租房補貼實質上是把本屆政府廉租房建設的任務往后屆政府推,而隨著物價的走高,廉租房建設越拖后,其所需的代價也就越高。
可以說,目前國內城市廉租房建設還處于一個初級階段,存在不少問題。但是,只要“人人有房住”的理念逐漸取代“居者(擁)有其屋”的傳統觀念,只要把廉租房建設作為各級政府政績的重要考核內容,窮人在城市的“宜居”將不再是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