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4日電 據《金融時報》報道,北京大學金融與產業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竇爾翔日前表示,金融業與房地產業是密切相關的行業。在實現“居者有其屋”目標過程中,金融業的作用不可或缺。
竇爾翔表示,當前,中國房地產市場問題很多,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對矛盾,富人房地產投資和窮人房地產消費的矛盾;房地產發展對地產的大量需求和保持耕地面積之間的矛盾;房地產品種與經濟發展水平、國民收入水平不和諧之間的矛盾;房地產金融的風險累積與中國脆弱的金融體系之間的矛盾;房地產價格增長過快與物價平穩調控目標之間的矛盾。這些問題實際上可以概括為房地產發展的非均衡性問題,其本質是中國政府缺乏房地產業市場的精細控制機制,主要問題應當是“居者有其屋”的問題。
目前,我們要優化房地產供給結構,著重解決無購房能力者的租房問題和簡易戶型需求者的購房問題。豪華戶型適宜于高收入者購買,這部分仍要供給,但要有限制措施,不能放任。
對于要如何實現“居者有其屋”這一目標,竇爾翔表示,從產業來講,居者有其屋涉及房地產業和房地產金融業兩個產業,只有把握這兩個產業的特點,才能正確和全面理解“居者有其屋”的內涵,才能穩定、健康、可持續地實現居者有其屋的目標。房地產業有兩個特點需要把握,一是它是“房產業”和“地產業”的復合稱謂,二是其不動產特性。不動產的高價值性決定了房地產金融的必要性。房地產金融這一范疇涉及兩類經濟主體,房產供應者和房產需求者,這兩類人都有融資需求,只有這兩類人的融資需求都得到滿足,房地產金融問題才可能解決。同時,房地產金融兼具消費和投資兩大特征,健康的房地產市場應當先滿足消費需求,其次才是投資需求。細細觀察就會發現,中國房地產發展中產生的很多問題皆與我們沒有全面把握房地產市場的特性有關。
房地產的不動性及其資產的不可分性決定了交換貨幣的巨額特征,房地產金融應運而生。財政金融政策將是調控房地產供求的工具,也是分散和合理規避房地產風險的工具。2005年房地產調控政策出臺之前,投資性需求的泛濫主要源于房地產按揭這一金融制度安排,當投資性需求缺乏合理規范的條件下,投資性需求進一步演化為投機性需求,“炒房團”便是見證。
在投機過程中,隨著房地產價格的攀升,房地產貶值的金融風險不斷由房地產供給者向房地產需求者傳遞,最后集中于銀行體系,一旦房地產泡沫破滅,抵押物價值將大大縮水,而房地產供過于求的格局將使抵押物缺乏流動性,一旦這種情況發生,銀行將面臨巨大風險。由于后來的調控政策并沒有涉及按揭制度,也缺乏對房地產供給結構調整的差別性金融制度安排,房價下降幅度不夠明顯。
竇爾翔指出,解決房地產問題,從總的方面來看,應該本著經濟平穩發展、標本兼治和系統化治理的大原則。考慮房地產問題堅持發展觀、系統觀,這樣才能產生大智慧。從小原則上看:一是保證"居者有其屋",這既是居民的權利、也是政府的職責。二是房地產金融風險控制原則。三是法律、財稅、金融及其他措施多管齊下。(王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