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總局直接排查的20個化工石化項目排查結果
環保總局對環境風險排查發現的問題提三不同要求
中新網4月5日電 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今日向新聞界通報,環保總局對各大水域價值4500億的化工石化項目進行的環境風險排查已經取得中期結果。結果顯示,中國各大水域的化工石化行業均存在較大的布局性環境風險,相應的防范機制卻存在明顯缺陷。
通報稱,只有實施規劃環評,才能從源頭上防范環境風險,真正維護公眾的環境安全。
潘岳指出,中期結果顯示,中國各大水域石化化工行業的環境安全問題突出:一是布局不合理的“先天性”環境風險隱患突出。一些化工石化區和大型企業布設在城市水源上游或緊鄰居民集中區,對社會生產和群眾生活安全構成威脅;
二是布局不合理的“后天性”環境風險問題還在發展。一些地方不顧資源環境條件,爭相加速新建、擴建化工石化區,個別地方重要江河沿岸密布著大大小小的石化化工區和危險化學品碼頭、港區;
三是規劃間不銜接而造成環境責任不清晰。由于各類規劃未能統籌銜接,使得部分化工石化園區、企業與居民區交錯布置,普遍缺乏統一的區域性環境風險應急預案、監測體系和風險防范措施;
四是環境風險意識淡薄與防范制度不健全。大部分項目環境風險的評價深度不夠、內容不全,應急預案和風險防范措施缺乏規范。這些都充分說明化工石化行業在開始布局時考慮經濟發展多,考慮環境保護少,尤其是在規劃決策階段未能從區域、流域整體考慮產業布局的環境風險。
潘岳說,這種布局性的環境風險一旦形成,短期內無法解決,因為搬遷的各種成本太大,只能采取一些被動的補救措施。
潘岳說,防范布局性環境風險的首要之舉就是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力度對今后新上的各類大項目推行規劃環評,使環境保護提前介入宏觀決策,從消極被動變為積極主動,從事后補救走向事前預防,按《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的要求,對區域和化工石化行業的有關規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而對過去數十年中因產業布局不合理而造成的環境風險隱患,只能盡最大努力加強安全防范措施,通過調整產業結構逐步予以解決。
為吸取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教訓,消除化工石化行業環境風險隱患突出的問題,環保總局從2月7日組織全國環保部門對2003年9月1日《環境影響評價法》實施以后批準的、位于環境敏感區附近總投資4500億元的127個化工石化類建設項目進行了風險排查。127個項目中有20個由環保總局直接排查,并且于今日公布結果;另外107個委托地方環保部門排查,結果將于5月20日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