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7日電 安徽商報消息,前任安徽省財政廳長匡炳文受兒子請托,與兒子一起受賄,父子同被查處。記者了解到,目前匡炳文案已被移交淮北市檢察院審查起訴。與此同時,宣城市委常委、副書記楊楓受賄案,亳州市政府副市長王德貴受賄案等2起由省檢察院查處的廳級干部案件也偵查終結,移交審查起訴。至此,2005年省檢察院查辦的7起廳級干部案件已有5起偵查終結。宣城市委常委、副書記楊楓:人民幣、港元、澳元、美元統統都收
2005年7月25日,安徽省紀委將楊楓(副廳級)案移送省檢察院查處。2005年8月24日,省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楊楓立案偵查,同年8月26日對其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9月7日依法對其逮捕。2006年2月27日,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
經初步查明:楊楓在擔任淮南市氣象局局長、宣城地區副專員、宣城市副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幣70余萬元,港幣2000元,美元3000元,澳元1000元,空調二臺等,其行為已涉嫌受賄犯罪。亳州市政府副市長王德貴:提拔干部撈取好處
2005年9月23日,安徽省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王德貴(副廳級)立案偵查,同年9月26日對其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10月8日依法對其逮捕,2006年3月6日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
經初步查明:王德貴在擔任利辛縣委書記、亳州市(地級市)副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先后為李某某、王某某、童某某等人在職務提拔、工作安排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80余萬元人民幣,另外王德貴還有100余萬元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前任財政廳長匡炳文:接受兒子請托,為兒子謀取好處
2005年7月5日省紀委將匡炳文(正廳級)案移送省檢察院,省檢察院于2005年7月20日對其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同年7月22日對其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8月5日依法對其逮捕。2005年12月29日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
經初步審理查明:匡炳文在任安徽省財政廳廳長期間,其兒子匡中平利用其父匡炳文身為財政廳廳長的職務之便,為請托人謀取利益,并從中收取他人財物,收受他人現金數額巨大。匡炳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還為其子的請托謀取利益。二人均因涉嫌受賄罪被查處。另外,匡炳文還利用自己的職務之便,單獨受賄90余萬元及美元5萬元。目前,匡炳文已被移交淮北市檢察院審查起訴。(強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