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中旬,20多位能源領域及相關法律研究的頂尖專家將應邀組成能源法起草專家顧問組,屆時,關于能源法框架體系的課題報告也將完成提交。
立法專家顧問組
日前,能源法起草小組一位成員向《第一財經日報》透露,國家能源領導小組在3月底下發了一份通知,將成立由20多位專家組成的能源法起草工作小組的專家顧問組,歸屬于能源領導小組辦公室管理,為推進中國能源法的起草和制定獻計獻策。
事實上,早在去年年底,國家能源領導小組就已經成立了一個由20人組成的專家組,并分別頒發了聘書。
國家能源辦一位官員昨天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透露說,本月中旬即將組建的專家顧問組的主要任務是專門幫助研究、起草和制定能源法,而去年底成立的專家組則主要是幫助能源領導小組研究能源領域的宏觀政策等。
不過,公眾預想中兩年內就將成形的《能源法》難以如期露面。上述專家組成員說,原定今年3月底提交的能源法關于框架體系的課題報告將會延期至4月中旬,“今年內(能源法)初稿能出來就不錯了”,至于正式出臺,至少需要3~5年時間。
法規宜細不宜粗
“起草能源法是一件很艱難的事情。”中國法學會能源法研究會會長葉榮泗日前在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說,能源法還涉及和單行法的關系怎么處理,部門利益、職責如何劃分,經濟制度改革如何適應能源創新等問題,因此能源法的起草需要強有力的組織保障,應有國務院高層直接組織、多部門參加。
可操作性也是讓葉榮泗覺得起草比較艱難的原因之一。“改革開放初期‘宜粗不宜細’的要求應當有所改變。”在葉榮泗看來,法律規定不能過于原則,否則會使起龍頭作用的能源基本法成為一個規定性、指導性的法規。
專家們建議,能源立法在涉及目標和政策措施時能量化的一定要量化,涉及制定規章時要有時限的規定,涉及執法時一定要明確主體并建立報告和問責制度,“最終真正實現能源法領域的責權利相統一”。
因此,國家能源辦的官員表示,能源法涉及領域廣泛,要做成比較完備的能源大法,至少需要3年以上時間;如僅僅是鎖定比較宏觀的層面,1年就可以出來。
至少管到2020年
葉榮泗在長期思考中始終堅持認為,我國的能源法應該在7個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首先是明確能源戰略的法律地位和戰略目標,目標最好量化,或者至少提出一些階段性量化目標。
其次,調整能源結構,提高能效。調整的原則、目標與怎么協調,相關財稅、價格等制度都要在能源法中具體化。
再次,加強能源管理體系。葉榮泗認為,雖然目前有發改委能源局,但發改委是國務院的宏觀調控部門,擔負著總量、布局、結構等重大政策的制定,可有關能源的重大問題需要一些專門的人和部門去管理。他建議說,能源行政主管部門與監管部門在職責上應當進行清晰的界定。
此外,要解決能源各個領域單行法當中沒有能夠有效解決的問題;解決能源安全特別是石油安全問題;為能源法體系與相關法律法規提供協調的基本原則;還應制定應對環境與全球氣候變暖的措施。
“我們的能源法到2009、2010年爭取出來。”葉榮泗透露說,美國的能源法管十幾年,我們的能源法應該至少管到 2020 年。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作者:侯利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