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3日電 據烏克蘭新聞網報道,4月12日,烏克蘭最高行政法院在受理“人民反對派”聯盟提出的上訴請求后做出初步司法裁決,暫時禁止媒體公布議會選舉正式結果。
根據《烏克蘭選舉法》的規定,國家當局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媒體向人民通報選舉結果,此次議會選舉結果應在4月15日之前在中央選舉委員會授權下由《烏克蘭之聲報》和《政府信使報》公布。從最高行政法院滿足“人民反對派”聯盟領導人納塔麗婭-維特連科的初步訴訟請求來看,媒體可能無法按時公布議會選舉結果,2006年議會選舉結果可能面臨被最終裁決無效的危險。
12日,烏克蘭中央選舉委員會新聞中心主任卓亞-沙里科娃宣布:“烏克蘭最高行政法院應維特連科領導的‘人民反對派’聯盟的訴訟請求,決定在受理此案期間禁止中央選舉委員會從事任何與公布選舉結果有關的活動,禁止《烏克蘭之聲報》和《政府信使報》編輯部刊登正式結果。”
“人民反對派”聯盟新聞處宣稱,烏克蘭最高行政法院認為聯盟領導人維特連科提出的上訴請求有合理依據,特別是中央選舉委員會4月10日公布選舉正式結果的做法違反了相關法律程序,因此裁定10日公布的結果無效。
4月12日,尤先科總統宣布最高行政法院關于暫時禁止媒體公布議會選舉結果的裁決是合法的。尤先科說:“最高行政法院在受理維特連科領導的‘人民反對派’聯盟的訴訟基礎上做出的裁決是符合烏克蘭法律準則的。如果我們走法制道路的話,這就是一個正常的決定。這條道路我們必須走,不回頭。根據法律規定,政治力量在選舉結果公布后5日內可以向法院上訴,只有在這些訴訟審理完結后媒體才能夠公布正式結果。烏克蘭的司法體系能夠保障法制和民主準則的實現。”
烏克蘭中央選舉委員會則希望最高行政法院盡快審理“人民反對派”聯盟的訴訟案,不要拖延時日。中央選舉委員會秘書謝爾蓋-杜博維克12日宣布:“根據法律,政治力量可以在選舉結果公布后5日內提起上訴,法庭則應在受理后5日內做出裁決。”
4月10日,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布了議會選舉最終統計結果,根據各黨派得票率分配了議會席位,其中亞努科維奇領導的地區黨將獲得186個議席,季莫申科聯盟129個議席,“我們的烏克蘭”聯盟81席,社會黨33席,共產黨21席。中央選舉委員會同時授權《烏克蘭之聲報》和《政府信使報》在4月15日前刊登各黨派議員名單。(固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