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杭州四月十三日電 題:浙江揭商業賄賂黑幕
記者 嚴格 沈雁 錢欣
藥品價格“虛火”為什么那么高?導游導購的商品為什么水份那么大?學校征訂教學用書為什么積極性那么高?
今天,浙江省工商局公布了商業賄賂十大案例,當“回扣”、“傭金”、“好處費”已成為“潛規則”時,商業賄賂就是這些“為什么”背后的答案。
醫藥購銷是商業賄賂的重災區
深圳海王藥業有限公司于二00四年在浙江寧波設立辦事處,從事藥品推廣和銷售活動。該單位通過向浙江寧波、溫州、舟山、臺州地區的多家醫院、藥店、醫生采取宴請、送禮、現金返利、旅游等方式開展促銷活動,所支出費用由寧波辦事處的醫藥代表以“專項費用”、“推廣費”等方式向公司報銷,所有支出均未在帳務上如實反映。公司通過上述方式在二00四年實現藥品銷售額約七百萬元人民幣。浙江寧波海曙工商分局認定,當事人的行為構成商業賄賂,對其作出罰款十六點八萬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決定。
浙江嘉善醫藥公司和瑞安醫藥公司也因在藥品采購過程中收受藥品企業給予的賄賂而受到查處。
知名企業也涉案
二00二年至二00三年六月,浙江蘇寧電器有限公司向杭州雅各電子有限公司購入“步步高”牌電子產品計四百三十二萬九千余元人民幣,向廈門廈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購入“廈新”牌電子產品計三百一十七萬九千余元人民幣。
其間,浙江蘇寧電器有限公司以“贊助費”、“返利款”、“促銷費”、“場地費”等名義,分別收受上述兩公司支付的費用合計二十一萬七千余元人民幣。上述收入均系虛構,且未如實入帳。杭州市工商局認定,當事人的行為構成商業賄賂,對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十八余萬元、罰款十五萬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決定。
商業賄賂五花八門
浙江此次公布的被查處的商業賄賂案件,涉案者為了錢不擇手段,賄賂犯罪的形式五花八門。可見,對這痼疾如不加大力度整治,其危害將相當廣泛。
在浙江省工商局今天公布的商業賄賂十大案例中,既有溫州康訊公司為銷售手機向零售商營業員支付賄賂款案,安吉縣城南公司在競拍土地使用權過程中向競爭對手支付賄賂案,也有寧波太平洋大酒店有限公司和浙江金橋股份有限公司金橋大廈“酒水買斷費案”,還有海鹽縣新華書店為推銷書本向學校行賄案,甚至還有自然人馬志榮向導游支付回扣案等等。
對上述非法行為,浙江有關部門都已給予嚴厲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