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十三日電(記者 張希敏)中國民政部等十四部委,今天聯合出臺的《關于加強孤兒救助工作的意見》中指出,對遺棄兒童和利用孤兒從事非法活動的違法犯罪行為要嚴肅查處,堅決打擊,切實保障孤兒的合法權益。
該《意見》從以下幾方面詳實制定了對孤兒基本生活和權益保障的要求。
——各級財政部門應將孤兒救助所需資金納入城鄉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資金需求,保障孤兒的基本生活不低于當地平均生活水平。中央財政將加大對財政困難地區一般性轉移支付力度,增強這些地區的財政保障能力。
——發展改革部門應統籌考慮兒童福利機構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建設。到二0一0年,基本達到每個地級市都擁有一所具有養護、醫療康復、教育能力的兒童福利機構。
——政府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應為孤兒提供基本的衛生醫療服務。鼓勵支持醫療機構采用多種形式自愿減免散居孤兒醫療費用。
——教育部門應對處于義務教育階段的孤兒免收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并補助寄宿生生活費;對被公辦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學校錄取的孤兒,應納入現有資助政策體系,給予教育資助。
——司法部門應依法保護孤兒的人身、財產權利。對遺棄兒童和利用孤兒從事非法活動的違法犯罪行為要嚴肅查處,堅決打擊。對有需要的孤兒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意見》強調,要建立政府領導、民政牽頭、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孤兒救助工作機制,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完善孤兒的救助制度,滿足孤兒生活、教育、康復、醫療和就業、住房等多方的需求,保障孤兒的合法權益。(完)